一级注册建筑师9改6后成绩衔接具体实现办法发布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 年版)》(以 下简称新大纲)已公布实施。新大纲考试科目由9门整合为 6 门,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现对已通过《全国一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02 年版)》(以下简称旧大纲) 部分科目考试考生的成绩,提出以下认定衔接办法。
一、新旧大纲考试科目的对应关系
旧大纲中的《建筑设计》(知识题)、《建筑材料与构造》 (知识题)、《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知识题)、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4 个科目保持不变;旧大纲中的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场地设计》(作图题) 2 个科目整合为新大纲的《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科目;旧大纲中的《建筑结构》(知识题)、《建筑物理与建 筑设备》(知识题)、《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3 个科目整 合为新大纲的《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知识题)科目。
二、新旧大纲考试科目成绩认定
1.旧大纲中《建筑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 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4 个科目成绩合格的, 认定为新大纲该 4 个科目成绩合格。
2.旧大纲中《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2 个科 目成绩均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科 目成绩合格。旧大纲中《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3 个科目成绩均合格的,认定为新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科目成绩合格。
三、新旧大纲考试科目的组织实施
2022 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仍执行旧大纲,考试科目为 9 门。2023 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行新大纲,考试科目为6门。旧大纲中《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 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 5 个科目在 2023 年进行收尾考试,该 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 绩未合格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旧大纲剩余科目的考试,成绩 合格按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为新大纲对应科目成绩合 格,或考生直接参加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2024 年起不再进行旧大纲上述 5个科目的考试。
四、新大纲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有效期和起算时间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 9 个科目整合为 6 个科目后,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 8 年不变。凡本办法第二条认定的新大纲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统一自新大纲考试实施年度起计算8 年成绩合格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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