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05年1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成人考函[2006]2号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建设局(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外地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2号及川人办发〔2006〕16号)文要求,受市职改办委托,现就做好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6年1月24日至2月28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6年4月3日至10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2006年4月15至16日
4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原定于2006年9月16日至17日举行的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因故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考级别为一科的考生。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于已经通过2004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经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同样符合报考一科条件。
(三)报考一科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三、报名程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按属地原则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报名表》(网上下载区可下载),按规定填好后考生持学历证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质安处进行资格审查(市建委二楼成都市建设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字加盖公章。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咨询电话86632396)。考生持已审合格资料,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8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6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85元。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其它注意事项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临时和过期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机关证明等)到指定考场参考。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室,违者按违纪处理。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
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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