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5年1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浙考发〔2006〕4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 ( 部 ) 属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6〕3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6〕2号文件,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06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4月15日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 -- 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月16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 -- 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按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专〔2003〕114号、浙人专〔2004〕77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报名条件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5年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或1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形式和答题要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处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答题时应注意这几点:
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全部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务组织和计划安排。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各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报名、报考资格审核、材料汇总上报和考生准考证发放等工作。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2.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五、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和要求。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2月14日至16 日。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样表见附件3),表中栏目必须填全,贴好2004年后的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三 张和同版二寸白底彩照 一 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4)等材料;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经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到所在地县以上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建设管理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在杭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莫干山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报名。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原则上不能更改。在报名时,考生须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各市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工作年限证明,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06年2月26日前将考试报名材料统一汇总,并填好汇总表(附件5)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收费。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38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的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含上缴国家每人每科1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国家每人每科35元)。在所收取费用中留市每人20元,用于组织报名等支出,其余部分在报名结束后集中汇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帐号:1202021209014434529,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七、准考证发放办法。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06年4月9日前将准考证寄至各市人事部门。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于2006年4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由单位或考生携有效证件到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领取。
八、成绩公布。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也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
九、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努力克服困难,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 1.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4.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5.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汇总表
二O 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文件依据:浙人专〔2003〕114号、〔2004〕77号)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2004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 ,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另: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上一篇:江苏省2005年1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下一篇:佛山市2005年1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