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05年1级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
鄂人职管[2006]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 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人办发[2000]100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本次考试为2005年度考试,考试成绩滚动以考试年度计算,不是自然年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附件1.
为了适应一级建造师专业和科目设置要求,一级建造师在考号编排规则上与其它滚动考试不同。具体编排规则详见考前模板。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在鄂及省直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生由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办理报名手续。申请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到市州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免试证明。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对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又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科的考生,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于已经通过2004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考试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同样符合考1科的条件,各地在报名时加以注意。
受理上述二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
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06年2月13日~2006年2月20日
(二)考试时间
2006年4月15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6年4月16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
(三)此次考试时间安排非常紧,国家要求2006年3月5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请各地务必于2006年2月25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
七、报名考试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110元收取)。
八、考前培训
有关考前培训事宜,请与省建筑业协会联系。
(地址:中南路14号,联系电话:68873363)
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
附件2: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3: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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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建设厅
二○○六年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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