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06年1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截止至9.8日
皖人办发[2006]103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1月11-12日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11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
二、考试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分为滚动管理和非滚动管理两种。其中,参加全部科目(即4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的科目考试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因此各市、各单位应要求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记住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文件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此外,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职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8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或护照)、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及本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部门和建设部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处理考生信息(考试名称及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见《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1)),于2006年9月13日将《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并通过网络将报考数据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按《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3)处理考生信息,制作数据软盘,于2006年9月13日携带考生报名表、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和《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及缴款手续,届时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现场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因违纪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或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核查,不允许其参加考试报名。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各市考点一律设在省辖市所在地,必须是人事考试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点于11月1日在“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上公布;省直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设置并同期在网上公布。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前10天,各市人事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下载数据打印准考证;在肥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于11月6日-1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各市、各单位须及时将准考证发至考生手中。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2389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专业科目按110元/科收取、其余三个科目按85元/科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各市按规定比例提留,余款于9月13日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时全额上缴。
七、注意事项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仍执行可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中某一专业类别科目考试的规定(国人部发[2004]16号),各市在使用PTMIS受理此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校核,防止报错专业。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或护照)、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因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身份证的考生,应同时持本人户口本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格式机打户籍证明(须贴本人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方可入场考试。
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生答题前应特别注意:
1、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的答题注意事项;
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执行。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各市、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 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
4.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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