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06年1级建造师考试8.23-9.22日网报
珠人字[2006]78号
各区人事局,经济功能区人事部门,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123号)的精神,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1月11日、12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珠海市报名的考生,均须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网址: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用简体字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上传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正反两面打印)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8月23日上午9时至9月22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考生网上预报名。
2、报名确认:考生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交《报名发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6年9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地点: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2楼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报名确认必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报名发证登记表》须正反两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2、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大一寸彩色同版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提交以下证件材料(以下材料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1)本人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符合免考两科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相关工作的时间证明1份;
(3)符合免考三科条件的考生须提交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经通过2005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考试合格成绩单1份)。
4、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或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或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日 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6年11月11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6年11月12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其它色笔作答)。
考生进入考场,只许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点详细地址及考场、考号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取得建设部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 个科目的考试:
1、已评聘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进行说明:
1、报考级别为考1科。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于已经通过2005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考试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全国共有近2万人经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这些考生同样符合考1科条件。
3、这类考生报名时,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1月10日。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按粤价[2004]307号文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附件: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二ΟΟ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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