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06年1级建造师考试9.1-10日报名
荆人考函[2006]7号
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人职管[2006]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人办发[2000]100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该表可直接在当地考试中心领取,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对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又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科的考生,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尚未发放,对于已经通过2005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考试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同样符合考1科的条件,各地在报名时加以注意。
受理上述二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6年9月1日——9月10日
(二)考试时间
日 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6年11月11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6年11月12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请各地务必于2006年9月18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
五、报名考试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110元收取)。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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