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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1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7]47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连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院):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各地考试机构应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地上报试卷预订单(见附件2、3)的时间不得晚于8月15日。

  二、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始,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因此2007年度考试管理采取如下方式:

  (一)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二)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7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该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各地要在考试结束3天内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用答题卡通过机要方式寄至试卷接收点(也可派专人押送)。寄送内容包括专用答题卡、考场情况记录单和交接单。

  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五、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试卷预订单亦单独上报(见附件3)。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人事考试信息系统》中除保留14个专业的考试代码及名称,增加调整后的3个新专业的考试代码及名称,依次排后,有关名称及代码附后(见附件4、附件5)。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签字笔以及铅笔、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5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的规定,自2007年度考试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收费单位由建设部变更为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费标准变更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25元。各地考试机构要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内,将考务费按上述标准及时划拨到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账号:

  收款单位: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9800000531

  八、试卷接收单位地址名称:

  接卷单位:山大鲁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9-1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 系 人:唐 伟0531-85056583 13505310557

  张华英0531-88652936 13964065657

  九、有关购买考试大纲等事宜,仍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部联系。联系人:张凤珍、胡宝未

  电 话:010-68393865 传 真:010-68325420

  网 址:http://www.china-abp.com.cn

  十、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考务问题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处联系;有关试卷内容问题与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考试期间值班电话为010-68318963)。建议考生参加中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规模大、专业门类多,由于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今年的考务工作布置较晚,地方安排落实相应考务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各地人事考试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从大局出发,从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考虑,立即向主管厅局领导报告,并主动争取业务处室、建设部门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与帮助,要在有限时间内,指定专人统筹落实好收费标准调整、公告、报名及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要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确保这次考试如期进行,确保向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考试安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附件:1.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3、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试卷预订单

  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5、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二○○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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