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07年1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7月26日至8月2日网报
浙考发〔2007〕29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7〕47号文件精神,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现将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定于9月16日下午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7个专业选一)
二、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矿山、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7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其中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处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答题时应注意这几点: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相应专业的条件。考试成绩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后有效。
五、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并报省人事厅同意,今年我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26日至8月2日,届时,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6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为20k以内,即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9、88396652)。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考生须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建议考生参加中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考生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和“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照一张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盖章,携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1日至3 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县以上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在杭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资格审查。
各市县以上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严格报考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盖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的“报名表”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在考生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并退回给考生,没有盖章的无效(附件1)。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6日前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要进行网上交费。否则,责任自负。
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或虽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但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上报名并办理过资格审查和网上交费手续的考生,于9月12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设置及说明(附件2)。
六、考务组织和考点设置。各市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今年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请务必于8月13日前将“报名表”等材料(按报名序号的大小排列)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227室,联系电话:0571-88396652)。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考点设置在杭州。
七、收费标准。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60元(含上缴国家每人每科2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资格审查等费用,由省人考办于考试结束后按每人20元的标准拨给,设有考点的市的考务费按原规定的标准拨给。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生参加考试时由监考人员发放。
八、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由省建管局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1-85068043.建议考生参加中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九、成绩公布。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规模大、专业门类多,由于建设部的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人事部的考务工作布置较晚,地方安排落实相应考务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各市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生网上交费通知单
2.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工作计划
二O O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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