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07年1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7月23日-8月1日网报
黔建办通〔2007〕330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贵州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施工单位、中央在黔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7号)精神,为了做好2007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二、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份科目条件:
1.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2.符合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始,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因此2007年度考试管理采取如下方式:
(一)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考试的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二)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交费时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
四、《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17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制度,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免试部份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两个科目或一个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七、考试收费标准
1.报考1科综合知识考试,每人55元;
2.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80元;
3.报考1科综合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135元;
4.报考4科考试,每人245元;
八、报名方式:
今年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7月23日—8月1日登录贵州省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时不预审报考人员报考资料(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除外),待考试合格后再由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对考试合格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资格证书。
网上报名结束后,可采取二种方式确认:
1、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可直接在网上交费确认(请提前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并存上足够的缴费金额)。
2、也可于2007年7月30日-8月2日将网上报名表打印后到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贵州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交费确认。
3、报考人员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07年9月1日—9月10日登录贵州省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打印准考证。
九、请报考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一经审查合格并已交报名费或培训费、资料费的,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所填报考试科目也不得更改。建议考生参加中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联系电话:0851-5360013 5360012
联 系 人: 徐红 杨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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