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4年建造师考试12月13—24日报名
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职称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 16号)、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日期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14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26号)规定,现将我市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3月12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月1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㈠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㈡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㈢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㈣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㈠ 报名时间:2004年12月13日—24日。
㈡ 报名地点:
1.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73)。
3.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4.重庆市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5.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分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6.重庆展望职业学校(地址:石桥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5楼,联系电话:68619697)。
7.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4楼,联系电话:62986606)。
8.万州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58221792. 9.涪陵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2253377. 10.黔江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9222942. 11.重庆市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地址:渝中区观音岩捍卫路18号三楼,联系电话:63531755、63531757)。
考生可就近的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要求
㈠ 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资格考试报名卡》(简称《报名卡》)1份,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1 寸黑白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务必保证报名卡上照片质量,要求黑白近照,无遗漏,报名卡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㈡ 各报名点须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免试两科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在报名卡中“单位意见栏”详实填写该考生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进行资格审查。由于一级建造师是全国新开考的首次考试,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4个专业类别,所以,各报名点资格审查人员必须对考生报名卡上填涂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级别、报考专业、科目、身份证号码审查做到准确无误后,再在考生报名卡上签字。
五、考试收费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暂按以下标准收取,《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报名考务费70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报名考务费95元/科,滚动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将考生报名卡、报名考务费和《报名人数统计表》于2004年12月29日前(凭读卡时间安排表)报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统一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二) 根据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的有关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在主城区统一安排设置,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生的准考证由市职考中心统一编制,各报名点负责发放,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5年2月24日至25 日。考生领取准考证后,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的内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职称考试评审中心联系。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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