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冀人考发[2006]38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关于2005年度、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2号)要求,现将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2006年4月15日、16日举行,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考级别为考一科。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于已经通过2004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考试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为方便各市确认,我中心将提供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Excel电子文档)。
(二)、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全国共有近2万人经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这些考生同样符合考一科条件,请各地报名时加以注意。
(三)、受理上述二类考生报名时,必须按新考生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否则无法生成专业通过标记。
三、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生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附件4),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免试材料证明。考一科报考人员仅须填写专用报名表(附件6),已取得资格证书者需附证书复印件。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报名。各市考试中心要请各市建设局参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四、报考条件与免试条件同去年。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针对该考试参考人数多、专业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考前模板做了如下修改:
(一)、在考试级别中增加了考一科,原有信息(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详见考前模板。
(二)、档案号和证书管理号编排规则进行如下调整:
1、档案号调整为11位,流水号由4位增加到5位,编排规则为:考试类别(2位) 考试年度(2位) 省市代码(2位) 流水号(5位)。
2、证书管理号编排规则调整为:考试通过年度(2位) 证书发放省市(2位) 报考专业(2位) 档案号(11位)。
六、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 14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仍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注意:
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请注意本次考试为2005年度考试,考试成绩滚动以考试年度计算,不是自然年度。
八、考试收费暂参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其中10元上缴国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65元(其中35元上缴国家)。
九、有关培训、考试大纲、教材等事宜,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电话:0311-87908205
网址:http://www.hebzc.gov.cn
十、考试期间要有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情况报我中心。
附件:附件下载
1、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3、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5、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6、2005年度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增加执业专业类别专用报名表(考一科)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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