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合肥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5月21日至6月10日
中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网通知:2009年合肥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5月21日至6月10日,以下是合肥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考试报名的通知文件:合人办发〔2009〕131号
合肥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合人办发〔2009〕131号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9〕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科目(即4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符合免试条件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的科目考试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记住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5~6日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5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
三、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此外,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精神,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职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相关说明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和科目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见附件1、附件2)。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代码。
(二)由于专业调整,对未取得专业资格的考生的考试信息进行统一修改,按规定分别调整到10个专业科目的相应信息中。
(三)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五、具体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今年合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先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缴费。考生应于2009年5月21日至6月10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咨询电话:0551-2884613.)
(二)资格审查
合肥市该项考试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定于2009年6月18日至19日,逾期不予办理。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考生须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4、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
5、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背面有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6、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7、报考费。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费专业科目按85元/科收取、其余三个科目按66元/科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四)准考证办理
考生应于8月31日至9月4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具体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六、注意事项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处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或护照)、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生答题前应特别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的答题注意事项;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执行。为帮助全国各地广大一级建造师考生有效备考,2009年“中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网”联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聘请国内权威的建造师考试辅导专家,充分利用自身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一级建造师培训课程辅导方案,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详情请查看一级建造师培训辅导方案网址:http://www.1jzs.net/peixun/ 报名咨询QQ: 1037067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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