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连云港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5至30日
连云港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人事)局、建设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5—6日(星期六、日)两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9月5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6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另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10个专业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考试时应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关于专业调整问题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要求,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五、报名方法
(一)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15—30日。
报名网址:http://www.lygrc.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5月25—31日。
资格审查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事局201室,联系电话:85811913.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考生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符合免试条件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同志××年参加工作,在我单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考生登记表上)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考生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考生登记表上)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将下列材料于2009年5月25—31日送交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考生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考生登记表上);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9年8月30日—9月4日登陆连云港人才网www.lygrc.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发票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2009年5月25—31日)同时征订考试教材,培训事宜请与建设工程教育网联系,电话:010-82326699。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请各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及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报名,确保我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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