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十堰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确定:5月15日至25日
十堰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1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7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专业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二、报考条件
(一)关于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关于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关于相应专业报考条件:
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以上两类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作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根据人办发[2000]100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2009年十堰一级建造师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单位报考全科和相应专业人员,由湖北省建设厅人教处(到省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由省建设厅人教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全科和相应专业人员,经市、州、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全科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三)免试科目人员
符合免试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考生,经省建设厅和省职改办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考生,由市、州、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确认和缴费。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查询。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2009年十堰一级建造师报名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5月15日9:00—5月25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5月15日9:00—5月26日16: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缴费确认时间为2009年5月15日9:00—5月27日16:0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09年9月1日—9月4日。
(五)考试时间 2009年9月5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9年9月6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请各地务必于2009年6月15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试卷预订单亦单独上报(见附件4)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其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和科目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代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亦采用此规则(见附件1、附件2)
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及办证,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110元收取。
八、考点设置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
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建议广大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辅导,有助于顺利通过考试,咨询热线:010-82326699.
附件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附件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湖 北 省 人 事 厅
湖 北 省 建 设 厅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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