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徐州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5日
一、组织分工
(一)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考前辅导请与建设工程教育网联系,电话:010-82326699.
(二)2009年徐州一级建造师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部门和市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5、6日进行。我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10个专业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请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题目没有成绩。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将严格检查。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四、关于专业调整问题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要求,自2009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请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报名组织
(一)2009年徐州一级建造师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22日9:00-6月5日16:00。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xzrsks.com)报名,地址:点击进入网上报名。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09年6月8日—9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地点: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315房间,联系电话:0516-85798407.
新考生现场确认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2.两张两寸与上传照片相同的彩色免冠照片;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6.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对报考资格是否符合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6-85798231,考务咨询电话:85608529.)
报考人员要学习和熟知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4年3号部令)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凡是在以往年度参加人事考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从违纪当日算起,未满2年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不退还报名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2.两张两寸与上传照片相同的彩色免冠照片;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往年已报名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经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09年6月8日-9日将以下材料送至徐州市西安南路苏堤小区市人才市场315房间,即完成报名。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2.两张两寸与上传照片相同的彩色免冠照片。
七、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教材和考前培训由市建设局负责。需征订教材的人员可在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也可直接与市建设局人事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0516-8390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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