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余姚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3日
余姚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甬人专[2009]61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月5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9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2007年度与2009年度为2个连续考试年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的试题题型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科目的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答题时应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今年这两项考试报名均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网上交费均在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上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3日。考生网络报名、单位初审后,填写输入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送所在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事业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办、业务主管部门人事科盖章)初审同意后,于6月9日至11日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市府大院兰江办公楼二楼213室,联系电话:62702640)进行现场确认。考试报名有关表格可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余姚建设信息网www.yyjianshe.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网上交费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7日。
六、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 考生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并由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的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4、2007年以后拍摄的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片的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须粘贴在报名表上);
5、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须粘贴在报名表上);
6、申请免试人员另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7、港、澳地区居民在考试报名时,凡本专业考试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除需提交上述第1、4、5所列材料外,另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报名注意事项
1、各有关单位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工作年限证明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盖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的“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在考生提交的网上缴费通知单上盖章,并退回给考生,未经盖章的网上交费通知单无效。
2、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于6月26日-7月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缴款票据,在考试现场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未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请不要进行网上交费。否则,责任自负。
3、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或虽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但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4、该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信息以考生本人在网上上传输入的数据为准。报名后不能随意更改。请考生在报名时不要报错专业。如发现网上输入的数据有误,需要更改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填写考试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经办人员现场确认签字同意,更改才能生效。考试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可从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的公告通知栏下载。
5、经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和网上交费手续的考生,于9月3日至4日(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于9月3日至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在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下载应试须知,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一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实行考培分离、社会办学、市场运作的原则,考生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考前培训,可自愿选择建设工程教育网的课程辅导,电话:010-82326699。考生需要购买考试用书的(书目及定价见附件2),可在市人事局现场确认时购买和订购。
八、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4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九、成绩公布。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及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规模大、专业门类多,相应考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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