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大纲及讲评三十
1Z206010掌握建设工程合同订立[z1] 的主要方式
1Z206011建设工程招标
⑴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率先提出工程的条件和要求,发布招标广告吸引或直接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中标人的行为,如勘察招标、设计招标、工程监理招标、施工招标等。
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⑶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竞争程度)
l)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亦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亦称有限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⑷招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文件的内容: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经济技术要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
3)招标时限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⑸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
1)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z2] 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3)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⑹资格预审[z3]
l)资格预审的要求
·资格预审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2)资格预审程序: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保管好证明澄清或修改通知已发出的有关文件(如邮件回执等);投标单位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书面予以确认,该确认书双方均应妥善保管。
⑻开标
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2)废标的条件[z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⑼评标
1)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工作包括:
·编制表格,研究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排序和汇率风险的承担;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废标处理;
·投标偏差;
·有效投标不足的法律后果。
2)详细评审内容包括:
·确定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价法、法律或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备选标的确定;
·决定招标项目是否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
·决定投标有效期可否延长。
3)评标报告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开标记录;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废标情况说明;
·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4)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z5] 。
⑽中标
1)确定中标的时间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30个工作日内确定。
2)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招标人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
1Z206012建设工程投标
⑴建设工程投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投标是指投标人在同意招标人拟订好的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对招标项目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条件,通过竞争以求获得招标项目的行为。
⑵建设工程投标程序
1)编制投标文件
·步骤 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形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担保。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投标担保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己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z6] 。
⑶有关投标人的法律禁止性规定
1)禁止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2)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3)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人不得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投标人不得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
3)其他禁止行为
·非法挂靠或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中故意在商务上和技术上采用模糊的语言骗取中标,中标后提供低档劣质货物、工程或服务;
·投标时递交假业绩证明、资格文件;假冒法定代表人签名,私刻公章,递交假的委托书等。
[z1]《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用要约、承诺方式”,“招标、投标”方式实际上就是“要约、承诺方式”,合同的订立,要约和承诺两者缺一不可,招标和投标缺一不可!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情况下采取招标投标方式!
[z2]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和数量;招标项目实施的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z3]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程序中,均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同的是在公开招标中,要预先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以进行资格预审,而在邀请招标中,虽不进行资格预审,但实际上在评标过程中仍然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相对公开招标而言,称为资格后审!
[z4]熟记!
[z5]监理、造价考点!
[z6]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几种情形: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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