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是项目管理的保障
建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基本原则,根据所设计的项目组织形式设置经理部。不同的组织形式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力量和管理职责提供了不同的管理环境。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专业特点设置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是一个具有弹性的一次性施工生产组织,可以随工程任务的变化而调整。在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建立,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项目管理任务全面完成,项目经理部解体。
施工项目经理部的部门配置和人员配置,施工项目经理部职能部门的设置,既要尽量地减少其规模,又要保证能够高效率运转,所确定的各层次的管理跨度要科学合理。
一般情况下,项目经理部下设的部门应包括: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生产调度、技术管理、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控制、文明施工等工作;经营核算部门,负责预算、资金收支、成本核算等工作;物资设备部门,负责材料的询价、采购等工作;监控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施工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情况而定,除设置经理、副经理外,还要设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以及按职能部门配置的其他专业人员。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数量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而定,一般情况下不少于现场施工人员的5%。
施工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履行以下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工程建设和建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组织制定项目管理机构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和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执行经济责任书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及时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施工项目经理的权限是确保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的先决条件。为了履行项目经理职责,企业法人代表必须授予施工项目经理一定的权限:按工程规模大小聘任项目经理部人员,组织项目管理班子;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合适的施工作业 队伍;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同时,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当接受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及职工民主管理机构的监督。
施工项目经理最终的利益是项目经理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结果,也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应体现责、权、利相互统一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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