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美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
一、结合工程质量及工期管理造价
在美国的工程管理体系中,并没有把造价同工期、质量割裂开来单独管理,而是把它们作为一个系统来进行综合管理。其理念是:
1.任何工程必须在满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地确定工期;
2.任饵工程必须先有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然后才谈得上造价的合理确定;
3.工程必须严格按计划工期履行,才有可能不突破预定的造价。
二、追求全生命周期的费用最小
在美国,在计算出工程造价后,一般还要计算工程投入运行后的维护费,作出工程寿命期的费用估算,并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效益分析,从而避免片面追求低造价、而工程投产后维护使用费用不断增加的弊端。
三、广泛应用价值工程
美国的工程造价的估算是建立在价值工程基础上的,在工程设计方案的研究论证中,一般都有估价师的参与。以保证在实现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工程成本,使造价建立在合理的水平上,从而取得最好的投资效益。
四、十分重视工作分解结构(Work Breakdown Structure-WBS)及会计编码
对于大中型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还必须对所应完成的工作进行必要分解,确定各个单元的成本和实施计划,这一过程称为工作分解结构WBS(Work Breakdown Structure),并在WBS和基础上进行会计的统一编码。美国的项目参与各方历来十分重视WBS及会计编码,将其视为成本计划和进度计划管理的基础。
五、对工程的造价变更与工程结算的严格的控制
(一)工程造价的变更
1.允许变更的前提
在美国一般只有发生以下事项时,才可能进行工程造价的变更:
合同变更
工程内部调整
重新安排项目计划
2.变更程序
工程造价的变更均需填报工程预算基价变更申请表等一系列文件,经业主与主管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工程造价的变更。
(二)工程结算
1.对于承包商未超出预算的付款结算申请,经业主委托的建筑师/造价工程师审查,经业主批准后予以结算;
2.凡是超过预算5%以上的付款申请,必须经过严格的原因分析与审查。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备个主体及其作用
一、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途径及作用有:
(一)各地政府定期公布各类工程造价指南,供社会参考;
(二)负责政府投资的有关部门对自己主管的项目进行直接的管理并积累有关资料形成自己的计价标准;
(三)劳工部制定及发布各地人工费标准来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四)主管环保及消防的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制订及发布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来间接影响工程造价;
(五)通过银行利率等经济杠杆对整个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从而影响工程造价的构成要素,最终影响工程造价。
二、私人工程业主
美国私人工程的业主分布于各行各业,如汽车、娱乐、银行业、保险、零售业、能源生产和分配。在美国,专业化分工很细,业主公司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拥有一套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所以对工程造价的具体管理,业主一般都是委托社会上的估算公司、工程咨询公司等来进行的。
三、建筑师和工程师
建筑师和工程师,也称为设计专业人员。在美国,有许多建筑师和工程师在公共机构和大型的私营机构工作.但美国也有许多建筑师、工程师私人注册的独立设计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完成设计工作,本文专指后者。在采用如←建造(Design-Build)的项目管理模式下,建筑师和工程师与既负责设计又负责施工的公司签订合同在采用其他项目管理模式下,建筑师和工程师与业主签定合同。
四、承包商
承包商一般均在项目的中期和后期开始介入,根据业主给出的初始条件来设计或建设一个设施,此时业主的意图已经清晰,已经对多个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其进行了选择和放弃,项目的范围和轮廓已经相当清晰。
承包商对成本费用的划分非常详细,除上述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外,为便于施工控制,还将施工成本单独划分出来,它包括直接人工费、施工设备费,以及现场间接成本。
美国施工企业为管理其工程成本而采取的一项组织措施就是实行技术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只雇佣少量的技术管理人员,没有固定工人和长期合同工。根据施工任务需要,随时与社会上各种专业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任务完成后,立即解约。
五、建设经理
建设经理(Construction Manager)是随着项目管理的一种全新的方式一一建设管理方式(Construction Manage-CM)的诞生而出现的一种新型职业。建设经理是一些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及建筑经济学方面的专家,作为代理人受雇于业主,主要的工作是在施工阶段,对建筑师/工程师和承包商进行管理、监督协调。除此之外,建设经垂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中承担的工作有:
l.决策阶段:协助确定项目目标、目的及优先程序,编制评估操作规划,进行初步成本估算,编制初始时间表,协助筹资,协助进行现场选定,协助选择设计专业人员。
2.设计阶段:提供阶段性的成本估算,进行成本控制分析替代设计方案预选进行的施工可行性研究,提供有关工程材料的数据z编制阶段性的进度规划,合同文件编制过程的协调与审查,价值分析,提供施工技术以及经济方面的建议,负责所有会议的记录。
3.采购阶段:编制预算控制估算,刊登施工招标公告,选定预审投标者,信息和投标文件的分发,举行标前会议并组织现场考察、接收、分析投标并提出决标建议,跟踪购买阶段并为所有活动建立文件档案。
美国项目管理的常见模式及方法
一、业主直接管理模式
该方式是项目管理的一种传统模式。在这种方法下,业主分别与设计机构和承包商签定设计和施工合同,业主直接对设计和施工工作进行管理在施工阶段,设计专业人员通常承担着重要的监督工作。
二、设计——建造(Design-Building)模式
所谓设计——建造方式,就是在项目原则确定以后,业主只需选择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对设计、施工阶段的成本负责,至于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具体实施,则根据具体情况,或由自己的专业人员以下属机构完成,或通过与专业设计机构及分包商签定协议由其分别完成。
三、建设管理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CM)
该管理模式有两种,第一种为建设经理是业主的代理人,业主参加全部的合同协议的情形;第二种为建设经理同时也是建造者。
代理型建设管理是一种较为传统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建设经理是业主的咨询人员和代理,提供建设管理服务。
建设经理同时也是建造者的项目管理模式又称风险型建筑工程管理方式,实际上是纯碎建设管理模式与传统模式的结合,在这种方式下,建设经理同时也是施工总承包商,建设经理除了正常的承包工程的收入外,由于承担了保证施工成本的风险而可以得到另外的收入。
建设管理模式较以往的其他模式相比,主要特点是可以实现设计、招标、施工的科学有效的充分搭接,从而大大缩短整个项目的建设周期,并且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
四、代理式项目管理方式(Project Manage-PM)
代理式项目管理不是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而是为项目选定适当的咨询服务。在该方式下,项目经理被看作是可以代替业主的一个方便的工具,并且可以按照不同方式建造(例如设计投标建筑或者设计建造)的每个单独的项目或工地的完成交付进行监督。
代理方式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实现的三大目标控制,并向业主提供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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