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项目质量保证的研究
一、建筑施工项目质量保证概念
建筑施工项目质量保证是指为确保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满足需要(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标准规定、需方的愿望),而对建筑施工项目的全过程实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并对其提出完整、准确履行各自质量职能的证据,以使需方满意并增强其对项目的质量信任感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简言之,建筑施工项目质量保证是项目为确保其工作质量,使用户满意并确信之的全部有效手段和活动。
二、建筑施工项目质量保证系统的构成建筑施工项目质量保证系统由以下分体系构成:
(一)经济技术开发系统负责同行业及竞争对手的质量水平的调查、分析,调查用户对质量的要求及施工可行性研究、新技术开发和研究。
(二)质量管理系统负责编制质量指标计划、措施计划、项目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流程;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根据工序能力分析实行工序质量控制;调查分析处理质量事故等。
(三)物资供应系统负责调查供货单位质量信誉,审查新供货单位资格,签订供货合同,组织进货质量检验和试验及处理不合格材料等。
(四)外委加工系统负责零部件、加工件的向外委托加工的组织及其质量检验、确认,交货后质量问题的处理和索赔。
(五)技术管理系统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工艺)措施的编制,对操作者进行技术交底,按标准、规范、规程要求指导施工,作好施工日志和施工记录,编制汇编、技术资料等。
另外,还有没备机具系统、教育培训系统、计量系统、质量成本系统等组成。
三、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是为适应外部质量保证要求,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质量体系,它的建立主要包括:
(一)任命企业质量保证总工程师企业负责人(经理)任命质量保证总工程师,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第三方质量监督机构。
(二)任命项目的质量保证工程师由质量保证总工程师任命项目的质量保证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并呈报企业所在地和施工项日所在地的第三方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三)选定质量保证模式建筑施工项目一般是处于合同环境下进行的,其质量体系的建立,可以根据投资者和第三方的质量保证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参考IS09002(生产和安装中的质量保证模式)建立和健全本企业的质量体系。其质量体系要素可以灵活掌握,IS09002的可选质量体系要素包括管理职责、质量体系原则、质量体系评审、合同评审、采购质量、工序控制、生产过程的控制、物资控制及其可追溯性、验证状况的控制(检验、试验)、产品验证(检查、验证)、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不合格的控制、纠正措施、搬运和生产后职能、质量文件和记录、质量记录、人员(培训)、统计方法的运用、买方供应的产品。我们也可以尝试将IS09000 ISO14000 ISO18000三者合一应用于项目管理,建立“综合管理体系”,使管理体系达到一体化。
(四)质量体系要素分解和质量职能展开质量保证总工程师和项目质量保证工程师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对质量体系要素进行分解,并同时对质量职能展开及确定质量体系要素的证实程度。
(五)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由质量保证总工程师和项目质量保证工程师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根据所选定的质量保证模式、质量体系要素的分解及其证实程度、质量职能展开与落实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以质量保证手册为主的质量体系文件。
(六)建立项目质量保证机构针对工程类型特点,建立相应的质量责任制,使各项质量保证工作均有归口的管理岗位。
(七)各项配套管理制度的完善或建立根据质量保证工作的要求,要在原各专业系统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或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规定。其完善或建立的原则是,必须与质量保证手册规定相一致,即以保证质量保证手册能得以有效贯彻和实施为前提。
四、 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制定
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制定质量保证工作的中心是认真履行各自的质量职能,并提出其相应的证实。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讲,建立各部门、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都是十分必要的。只有把涉及质量保证的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权力,明确而具体地落实到各部门、各级人员身上,才能真正实现质量保证的目的。
(一)质量保证工程师
(1)质童保证工程师对质量保证的具体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质量政策、规定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和质量保证手册的实施。
(3)组织制定保证质量目标及质量指标的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质量保证的活动。
(5)执行质量奖惩政策,定期提出质量奖惩意见。
(二)项目经理
(1)是施工组织者和质量保证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2)组织质量保证活动,认真落实《质量保证手册》及技术质量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措施要求。
(3)虚心接受质量保证部门及检验人员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处理或整改,并针对问题性质及工序能力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
(4)负责组织质量自检活动和工序交接的质量互检活动的开展,督促施工班组做好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
(5)认真处理质量和进度的关系,严格要求职工按程序办事。抵制来自各方面不顾质量抢进度、抢工作量的压力。因抢进度而造成质量事故时,应负直接责任。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
(1)对工程质量负有技术上的责任。
(2)要将上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技术规程、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变成施工技术方案、技术交底中的具体措施。
(3)负责贯彻质量保证手册中与本单位施工内容有关的具体规定,有权对所辖范围内的质量控制措施做出相应的决定。
(4)对质量问题或工序中失控环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判断,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使工序施工保持稳定。
(5)有权制止不按技术措施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的不良行为,必要时应制止其继续施工。已造成问题的,应向负责人反映,提出返工意见。
(6)检查质量自检进行情况以及自检记录的正确性及准确性。
(7)掌握质量情况,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应在上级检查处理前,提出详细情况及原因初步分析意见。
(8)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四)施工班组长
(1)是具体施工操作的组织者,是把设计意图的技术措施要求变成现实的直接指挥者,对本班组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要求,严格按图纸施上,切实保证本「序的施I:质量。
(3)组织本组的质量自检,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施工记录和必要的标记工作。施工质量不合格,不得向下道工序移交,否则追究班组长的责任。
(4)接受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对本班组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并为他们提供必要条件和技术质量数据。
(5)发现投入施工的材料有异,必须向上级反映。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避免因材料问题造成质量事故的发生。
(6)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以利事故的分析和处理。隐瞒或谎报,均应追究班组长的责任。
(五)操作者
(1)操作者在一定程度上,对工程质量起决定作用的责任者。因此说,操作者应对工程质量负直接操作责任。
(2)坚持按技术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及图纸要求施工。凡因违反上述要求,造成质量事故的,均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3)认真按规定要求作好质量自检,并做好自检记录和必要的质量责任标记。
(4)虚心接受质量检查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杏。出现质量问题,主动提供真实情况,不隐瞒、不谎报,否则追究操作者的责任。
(六)专职质量检查员
(1)专职质量检查员是严把质量关、对工程质量实行全面监督检查的、重要的、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其应对管辖范围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把材料检查关、工序交接关、隐蔽验收关、重要工种考试资格审查关、交工验收检查关。
(3)发现施上中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设计图纸等要求时,应坚持原则,立即提出,可分别决定返修或停工。
(4)收集、整理施工过程的检查记录,及时、准确、如实填报各种质量报表。
(5)协助做好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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