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项目设计招标指南
这种方式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有关工作,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准备,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订立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部位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业主单位一般指派业主代表与咨询方和承包商联系,负责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但在国外大部分项目实施阶段有关管理工作均授权建筑师/咨询工程师进行。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没有合同关系,但承担业主委托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通用模式的优点是:由于长期地、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因而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都对有关程序熟悉;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进行控制;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通用模式的缺点是: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较高,前期投入较高;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 建筑工程管理方式 建筑工程管理方式(CM方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又称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
CM模式可以有多种形式,常用的有两种。 第一种形式为代理型建筑工程管理 ("Agency"CM)方式。在此种方式下,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业主和CM经理的服务合同规定费用是固定酬金加管理费。业主在各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种形式称为风险型建筑工程管理("At_Risk"CM)方式。采用这种形式,CM经理同时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一般业主要求CM经理提出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 Guaranteed Maximum Price),以保证业主的投资控制,如最后结算超过 GMP,则由CM公司赔偿:如低于GMP,则节约的投资归业主所有,但 CM公司由于额外承担了保证施工成本风险,因而能够得到额外的收入。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Turn key)工程方式 设计 -建造方式(DesingBuild)是一种简练的项目管理方式。
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设计-建造模式是一种项目组织方式。业主和设计建造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工作,甚至负责土地购买和项目融资。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做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设计 -管理模式 设计 -管理模式(Design-Manage)是指同一实体向业主提供设计和施工管理服务的工程管理方式。采用设计管理合同时,业主只签订一份既包括设计也包括类似 CM服务在内的合同。设计 -管理模式的实现可以有两种形式(如图 5):一是业主与设计 -管理公司和施工总承包商分别签订合同,由设计管理公司负责设计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另一种是业主只与设计 -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由设计公司分别与各个单独的承包商和供应商签订合同,由他们施工和供货。
BOT方式 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模式。这种模式是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依靠国外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它是指东道国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吸收国外资金,授给项目公司以特许权,由该公司负责融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在特许期满时将工程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管理承包 管理承包(Management Contracting)商须与专业咨询顾问(如建筑师、工程师、测量师等)进行密切合作,对工程进行计划管理、协调和控制。工程的实际施工由分包商或各单独承包商承担。
项目管理 项目经理(Project Management)的主要任务是自始至终对一个项目负责,这可能包括项目任务书的编制、预算控制、法律与行政障碍的排除、土地资金的筹集等,同时使设计者、工料测量师和承包商的工作正确地分阶段进行,在适当的时候引入指定分包商的合同和任何专业建造商的单独合同,以使业主委托的活动顺利进行。(考试考试网一级建造师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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