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四探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进入市场经济以来,原来粗放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针对国家政策和企业的实际需要,1995年,三公司成立专门机构合同管理科,进行公司对外的合同管理工作。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几年来又相继印发了《电建三公司合/考试考试网一级建造师/同管理办法》,《电建三公司合同审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操作文件,为各种经济活动合同的签订提供了依据。在合同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在合同管理中各管理职能部室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规定各类合同签定的程序,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等。对合同章的管理也制订了管理办法,规范经营活动,杜绝影响企业形象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2.加强合同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三公司特别注重有关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1992年,针对公司日益剧增的对外经济业务,公司专门聘请潍坊市工商管理局的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举办了经济合同岗位培训讲座,使公司内部40多人具备了管理、签订经济合同的资格。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和上级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公司对新颁布的《合同法》及相关知识,相继在公司内部举行管理部室特别是管财、管物人/考试考试网一级建造师/员的培训,从根本上提高了/考试考试网一级建造师/经济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了防患于未然。从1996年至今,公司举办各类合同及相关法律培训班10期,培训150人次。并对执行《合同法》、《招投标法》等进行了专门培训,使从事合同管理和合同签订的人员掌握理论知识,提高了业务能力和自身整体素质。在1996年公司承担的涉外工程——日照电厂机组的施工中,公司能抓住主要要害,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日照工程施工合同"及FIDIC条款的培训,使每人都了解合同的每一条款的含义,明白自己的职责范围、索赔时机、索赔条件、索赔期限、索赔费用计算等问题,在日照工程的承建中,使公司的索赔工作因此而顺利完成,取得了较为可观的经济效益。
3.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
自合同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公司上下各部门都能按办法中规定的权限,认真履行本职。合同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合同管理办法的权限以外,任何部门、实体、施工处,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签订合同。去年9月,某工程管理人员违反此项规定,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工程承包合同,虽然未造成经济损失,公司还是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给予了党纪政纪的处分。不仅维护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严肃性,也教育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部门还在合同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从事合同管理工作中的疑难课题研究,对本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研究对策,制订专门管理细则。例如:由于存在合同章使用过程不规范的问题,经过有关领导、管理委员会及计经部门的讨论,又出台了"合同章管理办法"等指导具体操作的细则。
公司不仅严格按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对外业务,还引进内部市场机制,强化合同在内部管理中的作用。在基地的热网改造中,公司进行了该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及评标办法,综合商务标和技术标,确定了中标单位,并与之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又依据合同兑现全部工程款,公司正是用合同形式来规范其他所有的内部经营行为。同时与相继开工的项目工地签订切实可行的目标成本承包合同,使合同管理工作不断深入、细化。
4.健全限额合同事前审计,重大合同全过程参与的监督机制
1996年初,为加强合同等工作的监督工作,三公司专门抽调工程计经、物资采购人员从事公司的工程合同、购销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的审???,把监督关口前移。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不同合同种类,采取不同合同不同限额进行事前审计。对未经审计审签的合同,不得办理预付款、领料等事宜。截至2000年10月底,本年审计合同80余份,合同标底额1651.56万元,审计建议47条,审减11.2万元。
不断拓宽合同监督领域和范围,延伸合同审计至各实体和项目工地。针对项目工地和多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公司有意识的加大其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监督力度,相继派驻合同、监督审计人员,参与其经营活动,保证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几年来,电建三公司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视合同为公司基本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工作常抓不懈,杜绝了因合同签订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合同管理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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