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项目进度控制讲解
7.1 一般规定
第7.1.1条 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
第7.1.2条 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应进行分解.可按单位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可按承包的专业或施工阶段分解为时间目标.
第7.1.3条 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第7.1.4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进度控制:
1.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和竣工日期确定施工进度目标,明确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并确定项目分期分批的开工,竣工日期.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根据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搭接关系,起止时间,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计划及其他保证性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应按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令指定的日期开工.
4.实施施工进度计划.当出现进度偏差(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误)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应不断预测未来进度状况.
5.全部任务完全成后进行进度控制总结并编写进度控制报告.
7.2 施工进度计划
第7.2.1条 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第7.2.2条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目标,工期定额,有关技术经济资料,施工部署与主要工程施工方案等编制.
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编制说明,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览表,资源需要量及供应平衡表等.
3.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步骤应包括:
1)收集编制依据.
2)确定进度控制目标.
3)计算工程量.
4)确定各单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和开,竣工日期.
5)安排各单位工程的搭接关系.
6)编写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书.
第7.2.3条 单位工程的施工应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第7.2.4条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宜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2.施工总进度计划.
3.施工方案.
4.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能力.
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劳动效率.
6.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环境条件.
7.已建成的同类工程实际进度及经济指标.
第7.2.5条 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说明.
2.进度计划图.
3.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第7.2.6条 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编制工程网络计划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网络计划技术>>(GB/T13400.1~3-92)及行业标准<<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JGJ/T121-99)的规定.
第7.2.7条 劳动力,主要材料,预制件,半成品及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资金收支预测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第7.2.8条 项目经理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
7.3 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第7.3.1条 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应通过编制年,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实现.
第7.3.2条 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施工任务书由班组实施.
第7.3.3条 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工作:
1.跟踪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时,应采取调度措施.
2.在计划图上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记录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
3.执行施工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的承诺.
4.跟踪形象进度对工程量,总产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的数量进行统计与分析,编制统计报表.
5.落实控制进度措施应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
6.处理进度索赔.
第7.3.4条 分包人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施.项目经理部应将分包工程进计计划纳入项目进度控制范畴,并协助分包我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第7.3.5条 在进度控制中,应确保资源供应计划的实现.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采取措施处理:
1.当发现资源供应出现中断,供数量不足或供应时间不能满足要求时.
2.由于工程变更引起资源需求的数量变更和品种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资源供应计划.
3.当发包人提供的资源供应进度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应敦促发包人执行原计划,并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7.4 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第7.4.1条 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应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记录进行.
第7.4.2条 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应采取日检查或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应检查下列内容:
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考试考试网%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窝工人数,窝工机械台班数及其原因分析.
4.进度偏差情况.
5.进度管理情况.
6.影响进度和特殊原因及分析.
第7.4.3条 实施检查后,应向企业提供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2.实际施工进度图.
3.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及工程款收支情况.
4.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5.解决问题的措施.
6.计划调整意见.
第7.4.4条 施工进度计划在实施中的调整必须依据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进行.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内容.
2.工程量.
3.起止时间.
4.持续时间.
5.工作关系.
6.资源供应.
第7.4.5条 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考试考试网%科学的调整方法,并应编制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第7.4.6条 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进行施工进度控制总结.总结时应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实际记录.
3.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
4.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资料.
第7.4.7条 施工进度控制总结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合同工期目标及计划工期目标完成情况.
2.施工进度控制经验.
3.施工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方法的应用情况.
5.施工进度控制的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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