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模拟试卷四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A 2.B 3.A 4.D 5.C 6.C 7.A 8.B 9.C 10. A 11. A 12. B 13. B 14. C 15. B 16. B 17. D 18. D 19. C 20.A
二、多项选择题:1.ABC 2.ABDE 3.CD 4.ABD 5.ABCD 6.ABE 7.BDE 8.ABCE 9.BCE 10.ABCE
三、案例题:
案例1解: 来源:www.examda.com
1.根据建设部《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为四级,本工程可定位三级重大事故。
依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本重大事故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中第一个,因此定位为三级。
2.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是:
(1)重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发生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发生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程序逐级上报。
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
(3)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进上步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
(4)重大事故调查:
重大事故调查由事故发生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
调查程序有:现场勘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指定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写出调查报告、事故审定结论。
3.基坑开挖安全控制要点:
(1)控制降水深度,检查降水设备,开挖面积较大时可设置坑内降水;
(2)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基坑支护方案应由有关专家审定、确认; 来源:www.examda.com
(4)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维护结构等进行监测,控制维护结构的最大位移。
案例2解
1.该计划共有三条关键线路。
(1) ①→②→④→⑤
(2) ①→②→③→④→⑤
(3) ①→④→⑤
2.调整方案的计算结果如下:从调整方案可以看出,第二方案所增加的直接费最少,因此,应压缩B工作、C工作、E工作的持续时间各2d。
案例3解:
q3=150×60×1.5/2×8×3600=0.23(L/s)
因现场不设生活区,故不计算q4
(4)消防用水量计算:本工程施工现场面积远远小于25ha,取10(L/s)。
(5)总用水量(Q)计算:
A.当(q1 q2 q3 q4)≤q5时,则 Q=q1 1/2(q1 q2 q3 q4)
B.当(ql q2 q3 q4)>g5时,则 Q=q1 q2 q3 q4
C.当工地面积小于5ha,而且(q1 q2 q3 q4)<q5时,则Q=q5。
最后计算出总用水量(以上各项相加),还应增加10%的漏水损失。
本题总用水量为:q1 q2 q3=13.67 0.0014 0.23=13.9(L/s)>q5=10(L/s)
因此,Q=(ql q2 q3) (q1 q2 q3)×10%
=13.9(L/s) 13.9×10%
=15.3(L/s)
案例4解
1.由于该批钢管是由施工单位采购的,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发现该批钢管外观不良,标识不清,且无产品合格证等资料。故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不得将该批钢管用于本工程项目,并抄送业主备案。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该批钢管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材质化验单、技术指标报告和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资料,以备监理工程师对生产厂家和材质保证等方面进行书面资料的审查。
3.如果施工单位提交了上述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要求,则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规范要求对该产品进行有见证员签证的取样送检,自行取样送检是无效的。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意使用该批管材。如果经见证抽样并检测后,证明材料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要求,则监理工程师方可进行质检签证,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4.如果施工单位不能提供第二条所述的资料,或虽提供了上述资料,但经见证抽样检测后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要求,则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不得将该批钢管用于本项工程,并要求施工单位将该批钢管运出施工现场。
5.监理工程师应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业主。工程材料的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6.在购买过程中,业主只是建议某单位买钢管,并没有直接参与买卖,因此,购买、运输、退场等全部损失应有施工单位承担,施工方与供货厂商之间的经济、法律等问题,由他们双方根据供货合同解决。
案例5解
1.监理方不能接受业主代表要求扣除1%的监理费作为罚金。因为是承包方违章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不是由于监理的错误指令造成的,故不属于监理方责任。
2.(1)在未经监理方的检查和认可管道铺设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承包方可以回填和,但必须具备如下的前提条件:
①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验收前48小时已书面通知监理方检查验收; 来源:www.examda.com
②监理人员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场检验,而且在不能按时到场检验的情况下,又未能提前24小时向承包方提出书面的延期检查的要求。
(2)一般情况下,承包方合法回填管沟的前提条件是:
①自检质量合格;
②经过监理方检查并书面确认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或地方行业规范、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
③或在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时间内,承包方已书面通知监理方检查,监理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到场检查,也未能提前提出延期检查的要求。
3.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补偿管沟剥露的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不完全合理。因为,隐蔽工程通常不论是否已经经过验收,当监理工程师提出剥露或开孔重新检验隐蔽工程的情况下,承包方都应当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当时剥露。至于因剥露而发生的费用及时间的补偿,则要看检查的结果如何来决定:若检验合格,则发包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但工期还应当顺延。故监理工程师对本问题的处理应当是:费用不给予补偿,工期不予顺延。
4.施工中发现文物、化石及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h内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h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下达书面的暂停施工的指令。此外,监理方还应与承包方互相配合,一方面要做好保护工作,另一方面要采取措施设法尽量减少由于暂停施工给工程和承包方带来的损失。
5.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补偿因发现文物、化石等而发生的费用损失,以及延长工期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一般在发生上述的情况下,发包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延误的工期。
案例6解
1.(1)第3条发布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刊登)招标通告(公告)。
(2)在第2、3条间应加一条“制定标底”。
(3)在第5、6条间应加一条“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2.投标须知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承发包双方业务往来收发函的规定;
(2)设计文件的拟定单位及投标企业与之发生业务联系的方式;
(3)解释招标文件的单位、联系人等方面的说明;
(4)填写标书的规定和投标、开标要求的时间、地点等;
(5)投标企业提供担保的方式;
(6)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提出建议的方式;
(7)投标单位拒绝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提出建议的方式;
(8)投标企业文件有保密的义务等。
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位,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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