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波等1627名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经审核,刘波等1477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韩健等150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10日。
一、如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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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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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刘波等1477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韩健等150名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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