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4
1.代理的概念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
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
(1)慎重选择代理人;
(2)委托授权范围要明确;
(3)委托代理事项必须合法。
2)法定代理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
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3.代理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亲自进行代理活动;
(3)认真履行职责;
(4)不得滥用代理权。
4.代理权的终止
1)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1)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爱上考试网|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上一篇:0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6
下一篇:0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