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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06二级建造师考试6月9日前报名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建筑企业: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81号)及甘肃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5]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6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省级管理制度,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等工作;省人事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实施及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发放等工作。

  二、考场设置、考试时间及科目

  1、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2、200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6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三、报考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甘肃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6月9日前人个向所在单位报名,同时报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6月16日前单位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厅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出具反映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并经主管部门签注意见。

  6月19日至6月23日主管部门汇总后向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2006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2、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1份(兰内单位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兰外单位报名时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填涂);3、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另附复印件1份备查);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职称原件或参加工作档案原始凭证(验证后退还,另附复印件1份备查);4、反映申报人工作业绩、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1份;5、本人近期免冠黑白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和信息卡各贴1张);6、2006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一份;以上材料要求字迹端正、准确。

  五、考试收费标准

  1、报名费(交省建设厅):每人每科15元;

  2、考务费(交省人事厅)

  工本费:每人5元;

  考务费:第1、2科每科65元,第3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85元。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个人档案管理号是唯一的,是滚动考试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自己的档案管理号,以备下年度报名。

  2、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3、各单位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及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出具的有关证明一律以原件为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考试的,资格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今后每年考试通知只发主管部门,各单位所需信息及资料,可与主管部门联系。

  5、考试成绩查询: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办法查询。

  6、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 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电 话:0931-8470716;联系人:吴宝龙 梁梁 张群

二00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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