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建设部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04]85号)精神,省建设厅会同省人事厅对各地及有关部门申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初步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凡对被公示人员有疑义的,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向其单位所属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总后营房部、中央管理的企业(涉及职称问题的,由职称初审部门复核,并提供任职文件和职称评审表,由建设部门汇总上报)以书面形式进行投诉或申诉,并由上述部门在公示结束后2日内整理汇总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市政专业报城市建设处)。投诉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公示期间不受理任何与原申报材料无关的申诉。
附件:河南省二级建造师考核认定公示名单
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人事厅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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