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之合同结构体系的清晰度评价
例如,对于一份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如果不分具体的模块而将几千字堆在一起,没有人忍受得了其枯燥与单调,因为人们在阅读时也会对内容进行分析归类才能进行下去二这样的合同等于起草者将自己还没有完成的工作交由读者完成,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反之,某《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按发生的时间顺序将内容分成以下几部分:
第一条 合同目的和合同双方
第二条 卖方提供的产品与服务
第三条 卖方的质量保证
第四条 包装与交付
第五条 产品的清点与检验
第六条 现场安装、调试与验收
第七条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备件供应
第八条 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第九条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条 不可杭力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从内容上看,其条款的安排顺序基本上是按该合同履行过程中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的,结构比较清晰。而第九条至第十二条由于是在各阶段均可能发生的,且是“假定—处置”条款,故只能放在交易内容及交易程序条款之后进行表述。当然,该份合同仅有这样的标题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在每一条下按需要设立更小的标题体系,以形成清晰的整体。
1.标题的配合
标题之间的内容不能相互重叠,否则不同功能模块之间会相互干扰,也失去了划分模块的意义。如有内容重复则|考试考试网|说明标题划分上应当调整,否则会因表述内容上的差异或表述所在意群的差异而产生意思上的不一致并增加出错的机会。将同一类的内容分散到若干个标题之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但应当尽可能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
许多不太规范的合同中都存在标题内容相互重叠的问题,这是非常危险的,容易造成条文间的冲突而失去了合同条款约定的确定性。
2.标题的层次
前面已经介绍过,合同所具备的四大功能是通过不同的功能模块体现的,这些功能模块在合同中有时是条款、有时是条款组合。也就是说,合同中的标题存在不同的层次,合同的标题体系要妥善协调同一层面标题之间、上下层面标题之间的关系。同一层面的标题之间应当保持相对的均衡,不能将一个十分细小、应当作为附件使用的细节问题与交付、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重大问题的标题相提并论。一般每个功能模块项下均有几个更小的模块,这些更小的模块共同构成某一功能模块。
此外,是否设立标题框架体系还取决于实际需要,但即使是份500字的合同,设立了标题体系后依然不会令人感到小题大做。而相对于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的对外合同,设立标题体系几乎是起码的要求,因为除了体系上的功能还有企业形象、工作效率上的功能。合同内容条款不是八宝粥,对于内容相对较多的合同不能用“一锅煮”的方式,而要分成不同的大类对其分别进行阐述以便理清头绪,同时也方便对结构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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