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第四批二级注册建造师领取执业证书、证章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沪建建管[2008]19号有关建造师资格管理规定,现将核准的上海市第四批二级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按证书序号公布(名单附后),自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由单位前来办理领取证、章手续。
企业办理领取证、章须知:
一、 持单位介绍信到领证台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
二、 携带注册建造师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到粘贴台将照片粘贴在照片栏内。
三、 将粘好照片后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交还给领证台工作人员。盖章后当场领取证书。
四、 凭盖公章后的证书到领章台领取建造师注册章。领章时需付款(35元/枚)后再领章,用现金或支票支付。
领证、领章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领证、领章地点:小木桥路683号1楼取号大厅
附:第四批上海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名单(点击查询)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2008年6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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