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另一视角浅析“平法”(5)
集中标注
相对于原位标注而言,用一条直线引出,在梁中用水平或垂直线引出,在柱中用斜线引出。在剪力墙中用折线引出。
集中标注是大致的总体的注明,在梁的内容有:构件代号,跨数,截面尺寸,箍筋直径间距支数,上部或加下部贯通纵筋根数直径,腰筋根数直径等。在柱中纵筋有时表示全部根数直径,有时表示4角的根数直径。
原位标注
相对于集中标注而言,是集中标注的具体补充与细化。当这两种标注发生矛盾时,通常是以原位标注为准,但是从安全起见,还是钢筋多多益善。
值得注意的是,当原位标注负弯矩筋时,已经包含了梁上部的贯通纵筋在内,这一点在图纸上常常发生混淆,设计者最容易糊涂,施工者千万马虎不得,有疑问时,直接去问设计师最好,或者宁可多用钢筋也要确保工程质量免除后患。
锚固搭接
见101-1第35页右上角图,此构造做法的目的是要保证支座内受力纵筋的净距不小于25mm,从而保证纵筋在支座内有一定的握裹力,这一点很重要,通常不按此法施工而是直接在支座内搭接是错误的,应该加以改正。
至于那个1:12斜度,是否可以考虑不打弯,直接插入,因为那个弯度太小,不易弯准,当角度弯不准时反倒影响了质量,如果不打弯,干活可就省事多了,此事也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如果支座两边纵筋直径相同,最好是直接通过,不在支座内设接头,想设接头时,最好是把接头设在净跨度中的三分之一与四分之一之间的区段处隔一搭一,美国建筑结构的经验确实值得借鉴。
弯折弧度
实践证明,钢筋设计弯钩,往往事与愿违,本来是想增加锚固坚固的程度,其结果是在陡弯处,钢筋内部结构已被破坏,陡弯处的内部出现了看不见的裂纹,成为了新的薄弱点,当钢筋受到极限应力时,最容易在弯点断裂,所以在《平法》中,一再强调采用弯折半径4d;6d;8d,而不是弯折直径,确有一定的道理,不可轻视。
在纵向受力钢筋端头的弯钩成型时,在钢筋弯曲机上切不可加挡板,而且中心卡桩要用粗一些的,中心卡桩用直径35mm以上的,宁可让其弯度大些。
但是,箍筋的角就成为新的问题了,普通箍筋倒是没的说,只是加密箍筋,是起受剪作用的,角度弯的不陡,会缩小纵向钢筋在构件中的截面尺寸,角度弯的过陡,也存在上述的破坏作用,解决的办法,只有牺牲保护层,把箍筋做得大一些。此事也有待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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