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行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
多年来,我国投资建设领域中国家投资项目的“三超”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很难确定责任人,结果是超投资既成事实,只能实报实销,使工程造价一涨再涨。究其原因,固然有政策调整、材料、设备涨价和人工费增加等客观因素,但同时也要看到工程建设管理与设计对工程造价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下面我就现行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弊端及解决办法谈点看法。
二、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弊端
一)现行工程造价管理只重视建筑造价的管理而忽视了整个项目造价的管理。
建设项目总造价是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包括市场调查、资金筹措、建筑项目报批以及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采购费,工程建设其它费,预备费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贷款利息。长期以来,虽在建筑安装费用的造价管理上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建筑安装概算,预算定额(指标)体系,但由于只重视建筑安装造价管理,忽视整个项目的造价管理,致使许多项目都没有系统完整的项目造价资料,无法为后来的项目提供借鉴。目前,在某些投资失控现象中,工程直接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失控比例较大。
二)工程造价管理只重视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而忽视初步设计施图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一个建设项目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过程中,每一个阶段对造价影响都很大。尽管现行造价管理重视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但事实上,施工阶段对项目造价的影响比设计阶段小。因为施工企业施工时要严格遵循施工图纸,施工企业是不能随意更改设计的,设计的合理程度,设备的选择、材料的使用,设计选取的标准正确与否都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造价控制,即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从国内外总结的各阶段工作影响建设项目投资规律来看,影响工程造成价最大的阶段是设计阶段。
三)现行工程造价只重视招投标工程的造价而忽视中标后项目是否缺口过大的弊端。
招标工程项目中,中标价值若缺口过大,将导致竣工结算价值超出原中标价值,使工程造价失控。中标价值缺口过大主要是由于:(1)中标价不含政策性调价。(2)中标价不含主要材料差价。(3)实际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调整。这三项费用在工程结算时又必须同时考虑,由于预备费的确定仅是按指标考虑,而实际控制较难,从而导致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四)现行工程造价管理只重视工程造价的审核,忽视工程造价的控制。
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是一种事后核算型式的造价管理方式,只注重对已发生的建筑工程成本进行审核,把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造价发生之后,而不是造价发生之前,忽视了对工程造价发生前的预测和控制。这种事后审核的方式只能审核造价的真实性,而不能审核造价的合理性。在这种造价管理方式的影响下,目前大多数的工程结算方式,都是采取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的方式。实行按实结算方式时,施工企业就无需承担工程造价超标的市场风险,因此也不会主动为建设单位节约造价出谋划策,相反还会想方设法扩大工程造价。对施工企业来说,按实结算的工程造价越大,获得的利润也越大。
三、现行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几项措施
一)积极实施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要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就要改变过去那种只管局部的事后核算和单一的定额管理方式,实行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是指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而在工程建设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调试到竣工投产等整个实施过程中,围绕工程造价所进行的测算(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优选(设计、方案优选)、控制(限额设计)、运筹(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核算总结等。实施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能避免因设计、采购、施工由不同单位实施,人为割裂项目有机联系而造成资源浪费的弊端,也能有效地控制项目其它费用的严重超支。
二)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是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重点。
做好设计概算是为了准确确定工程造价,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或出现漏项,减少投资缺口,缩小概算与预算之间的差距,避免故意压低概算投资,搞钓鱼项目,最后导致预算超概算现象的发生。因此,这就要求专业设计人员在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的同时,尽量节省投资。要做到精心设计,把设计变更减少到最小。同时,应采取有关措施把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与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对因设计问题造成工程浪费,延误工期,超出投资限额及其它损失,由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按合同承担经济责任。从而把设计的责、权、利结合起来,有效地解决设计“负盈不负亏”的问题,以增加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责任心,压力感。因此,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从工程设计这个关键环节入手,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大力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加强招投标管理。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这项改革措施,对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招投标工程过程中,因中标值与实际情况敞口过大而导致结算远远超出中标价的现象相当普遍。因此,标底的制定要切合实际。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我个人认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建议招标单位对中小型项目。实行中标价值一次性包死。招标单位(业主)能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中选择设计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经济指标合理的工程设计单位和选择报价合理、工期短、质量好、信誉高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项目。因此,公开招标有助于施工企业之间展开公平、合理的竞争,有利于打破地区、部门、技术的分割和垄断,从而促使各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设计和工程的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
四)建立一套完善的造价动态控制体系,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
工程造价管理偏重与监督,而忽视自我约束。有关部门要建立一套涉及这两个方面的造价控制体系。
(1)转变过去那种轻经济,重技术的观念,建立一种监督约束机制,促使工程技术人员增强技术经济观念和造价意识。经常造成设计浪费的,要减少其设计收费标准,这样促使设计单位自觉优化设计,加强经济意识。
(2)把现代管理的思想方法纳入造价管理体系,对基建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对于每个投资项目进行有时间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实际总造价的予测,实行投资包干,层层承包,一次包死的承包方式,把建筑产品推向市场,这样有利用设计、采购、施工等部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增加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以有效地控制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
四、结论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推动了建筑工程技术的进步,使得原有传统单一(定额)的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改革成为必然。因此在推行全过程全面管理中,注重分析和研究建设管理中各个环节和建设投资中各种影响因素,将有效地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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