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预(决)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基建工程项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l.未按规定建立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未能充分行使独立的投资决策权,承担独立的投资风险、责任和享受投资收益。有的项目管理人员水平低、缺乏经验、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对上级拨入的专项经费不按规定使用,常常随意增项,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非专项建设项目。
2.忽视从事前审计入手。对基本建设工程的审计,仍停留在对竣工决算及施工图预算的重点审计,而对工程概算略审,使问题后置,影响了问题的及时解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设计超规模、超标准。设计单位原本承担“为国家把关,提高投资效益”这一职能,但设计单位企业化管理之后,某些设计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不惜以损害国家利益来换取项目单位满意。
4.施工方以“让利”为诱饵,恶性竞争。由于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存在“僧多粥少”的情况,因此出现了“饥不择食”的现象,施工方为了取得工程项目的承包权,常常以“让利”为诱饵,故意压低预算价参与竞争,盲目签订合同,而一旦工程到手,则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来弥补“让利”。这样,既损害了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又严重地影响工程质量。
5.竣工决算不实,高估冒算。施工方往往利用甲方忽视现场管理的漏洞,在工程竣工决算中大做手脚,或无中生有,虚列工程项目,或重复计算,冒算工作量,或偷工减料,决算中发生的材料用量与工程实际用料大相径庭。
要减少乃至杜绝上述现象,提高投资效益,必须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
二、加强和规范基建工程项目的方法及措施
1.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真正赋予项目法人独立的投资决策权,承担独立的投资风险、责任和享受投资收益。按法人责任制的需求选择工作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项目的管理,把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具体化,合理运用奖惩机制,使之能够起到实质上的激励、鞭策作用。
2.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理制度。要严明法纪,对因个人失职、失误、以权谋私而给项目建设带来重大损失的,不但要予以处罚,还应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审计是监督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及时发现资金使用问题的有效手段。除重点抓好竣工决算、施工预算审计外,应从事前审计入手,加大对建设项目工程概算的审计监督,以防止问题后置。
4.强化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首先,应加强对设计的宏观审查和微观监督,从严把关。其次,提高设计概算的精确度。设计概算的内容是否完善、有无漏项、计算是否准确,不仅制约着项目建设投资目标的实现,而且直接影响到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再次,制定合理的设计取费办法。为使设计单位实事求是地进行概、预算,有关部门应制定不同规模项目的投资标准,用以衡量设计单位提出的概、预算是否合理,并以此确定收费标准。
5.严把施工合同签订关。为了避免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出现纠纷,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合同的管理,审计部门应在建设业主与建筑承包商签订工程合的同时,对工程合同进行必要的审计。以保证建筑合同的合理、合法、有效。
6.熟练掌握基建审计方法,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基建审计具有专业性强、内容多、难度大等特点,掌握恰当的操作方法是搞好基建审计的关键。
首先,熟悉工程定额,勘察施工现场,据实测算工程量。工程量是编制预算、决算最基本的内容,也是整个工程取费和计税的基础,工程量不准确,就会导致工程造价不实。因此,内审人员必须经常勘察施工现场,核对施工记录中的工程量,监督基建管理人员做好签证工作,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准确计算各分项工程量提供依据。
其次,掌握施工工艺,辨识施工用料,准确选择、使用工程定额。不同的设计,不同的工艺,所消耗的材料数量、劳动工日数量、机械品种和台班数量不同,最后形成的工程造价也不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材料不断出现,工程施工工艺越来越先进。由此可见,掌握工程施工工艺,了解建材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及划分等级的方法和标准,能够辩识施工用料,是准确选择使用工程定额的必要条件。
第三,进行建材市场价格调查,核实材料价差。由于建材生产技术不断进步和建材市场供求关系不断变化,建材市场价格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所以,在核实材料价差时,必须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市场价格调查,按实际用量和现行市场价计算材料价差,或调增、调减。对实际施工同其相对应的工程定额内容差异较大的主要材料,都应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在测算估价的基础上,进行预算和决算。
第四,核实施工企业性质和级别,划分建设项目类别,合情合理地使用工程费用定额。按现行规定,工程费用是以各种不同指标划分的工程类别和按施工企业的性质、级别来计取的,由于现行的工程取费项目较多,常常有低级高套、虚增取费项目、重复计算、扩大计费基数等虚增工程造价的情况。因此,在进行审计时,应核查施工企业的性质、级别,按工程费用定额中颁布的划分建设项目类别的标准,据实确定建设项目的类别,根据建设部“固定基数、费用竞争”的精神,同施工方商定工程取费项目和相应的费率,既不抬高,也不过分压低,做到合情合理。
上一篇:加权平均法在市政预算中的应用(一)
下一篇:技巧心得:黄河防洪工程结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