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招投标的方法与实例分析(一)
关键词 咨询工程师(公司)选聘 监理招标 监理投标
一、我国工程监理招投标现状
我国的监理招投标源于参照施工招投标而来,并沿用至今。《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均规定工程监理要通过招投标选择。因监理属于咨询业的范畴,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智力服务,所以监理招投标应当体现与施工招标不同的特点。然而,当前工程监理招投标在一些地方变得很滑稽,甚至走入歧途;各项程序进行的十分草率,从表面上看程序合法,实则是掩人耳目,走走过场。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人为因素影响严重,诸如:
① 陪标,业主事先已找到并认可一家监理公司,但为了使选择过程满足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找到陪标单位,形成互相陪标;
② 招标形式化,明招暗定,相互串标,设立专有条件,使招标形式化,不具有竞争性;
③ 部分招标单位有“背景”,招标过程中暗箱操作、虚假招标,垄断非常严重;
④ 恶性压价,低价中标,导致中标的监理企业降低监理服务质量。
如上所述的种种情况,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当前监理行业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理招投标方法。但要在近期内彻底改变现状或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监理招投标操作标准是不现实的。咨询监理行业的招投标应当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选用合适的方法。
二、国际上通行的咨询公司选聘方法
国际上通行的采购程序中,确定咨询工程师(公司)的竞争性选聘原则和方法列举如下:
1、基于质量的评审方法(Quality-Based Selection,QBS)的实质就是把技术资质因素作为按选定咨询工程师的首要原则。
2、基于质量和费用的评审方法(Quality and Cost-Based Selection,QCBS)是委托人对短名单中的公司所提交建议书的服务质量和价格综合评审后确定中标人的方法。依从“双信封制”方法,在技术建议书评审结束后才能启封,兼顾了质量与价格双方面的因素。
3、固定预算下的选择(Selection under a Fixed Budget,FBS)是指在咨询预算费用固定的情况下业主选择咨询服务的方法。价格建议书中的金额中只设一个上限,不参与综合评审的权衡。该金额在指定预算范围以内者,技术建议书得分最高的咨询顾问将被邀请进行合同谈判,而凡是该金额超过指定预算金额的建议书都会被拒绝。
4、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评审方法(Selection Based on Consultants’ Qualification,CQS)是委托人在不采用竞争性招标的情况下,根据咨询顾问的资质与经验直接选择合适的公司,并就其提交的技术-财务建议书进行合同谈判的方法。
5、最低费用的评审方法(Least-Cost Selection,LCS)是对咨询任务的“质量要求”划定一个“最低合格分值”。在“双信封制”评审过程中,如果质量建议书评分高于最低分,则选取财务建议书报价最低的公司进行谈判;反之,如果质量建议书评分低于最低分,则被拒绝。
6、单一来源的评审方法(Single-Source Selection,SSS),顾名思义就是指委托人不通过竞争性招标而直接确定一家公司进行谈判的方法,故而称其为单一来源。
三、我公司参与监理招投标的实例
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应通过招投标形式来选聘咨询工程师(公司),在我国则主要就是工程监理招投标。在云南省,主要是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2]712号文件 《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由项目业主委托中介机构,撰写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组织实施监理招投标活动。
我公司也多次参加了工程项目监理投标,也受业主委托参与过撰写《监理招标文件》。下面摘要介绍比较有代表性的三个实例:
实例一:某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摘要
评、定标原则:本次评标本着监理费控制价公开、科学合理、依法规范、确保质量、保证工期的原则进行。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评标采取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步进行。
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后,确定合格的投标文件和作废的投标文件。
2、详细评审
2.1 商务部分(投标报价满分35分)
复合标底的计算公式:
F=A×Y+(T1+T2+…+Tn)/n ×B
F—复合标底
A—加权平均系数,取值为0.3、0.4、0.5、0.6、0.7,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开标前当众抽签确定
Y—监理费控制价(标书前面设定的监理费控制价,高于本控制价及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T1、T2、…、Tn—各监理投标人的报价
n—为监理投标人数,n≥3
b—加权平均系数,b=1-a
① 当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小于或等于工程控制价)的得35分;
② 当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在F的基础上每优惠2%加3分,优惠超过6%每优惠2%加2分,超过12%部分不予加分;
③ 当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在F的基础上每增加2%扣3分,增加超过6%每增加2%扣2分,增加超过12%部分不予扣分。
2.2 技术部分(满分50分)
2.2.1 项目监理组织措施 (满分15分)
① 项目监理组织措施的相适及合理性程度,满分为4分;
② 人员派驻计划:专业配套、年龄结构、技术职称等的合理性程度,满分为8分;
拟派驻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套满足程度(2分)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的满足程度(2分)
持证监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2分)
从事监理工作的其他人员(1分)
参与监理工作人员的独立性(1分)
③ 机构岗位分工、职责明确程度,满分为3分。
项目监理组织措施、人员配置、岗位分工等满足工程需要,且针对工程实际的,可给满分;基本满足工程需要但缺乏针对性的可在评分中酌情扣分。
(爱上考试网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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