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06年造价师考试6.20-22日报名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6]89号)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部门和市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15日共两天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点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中(除第五款外)及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种试卷,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放置。“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六、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06年6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30 - 5:00),逾期不再补办。
(二)报名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
(三)报名程序:
1.新考生填写《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到南通人事考试网ntpta.gov.cn下载)并填涂报名信息卡,携带下列材料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1)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本人工作单位出具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在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栏填写)。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2.老考生只需填写《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到南通人事考试网ntpta.gov.cn下载)并填涂报名信息卡,提供身份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请务必填写,否则,将被视为新考生,往年所考成绩一律作废)的凭据(准考证)并缴纳近期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准考证,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报名工作采用当场摄像(照相)的方法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实现报名表、准考证、证书、考试人员信息库使用同一张照片。
根据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06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考试按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按120元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上一篇:潍坊市06年造价师考试6.15-30日报名
下一篇:宁夏06造价师考试5.29-6.11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