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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06造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人员1.26-27领证

关于公布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100   60  

  二、领证注意事项:

  1、部分科目合格人员请于2007年1月26日—27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单科合格证书。

  2、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人员,由于人事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领证时间网上另行通知(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

  3、考生本人领取单科合格证书,请出示准考证;单科累计合格者领取全科合格证书,还需出示历年单科合格证书。

  4、准考证丢失的,如本人知道报名序号,领取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如不知道报名序号的,请先拨打96888222(移动用户拨打:125902012)查询报名序号,再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5、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单科累计合格者领取全科合格证书,还需携带历年单科合格证书。

  6、领取证书后,准考证和领取全科合格证书人员的单科证由考评中心收回。

  7、证书费:每证7元。

  8、领证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评中心
200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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