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5月22日-6月5日报名
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局《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8〕115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处和市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10月18日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月18日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0月19日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2日~6月5日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须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报名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6月11日~6月12日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青年西路71号四楼)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四)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只需携带下列材料即可办理: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
2、以往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未保留准考证的老考生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和今年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考生应严格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自身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即被视为弃考。同时在审核时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考试资格,且已支付费用一律不退。
(六)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资格审核期间,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本中心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七)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8年10月10日-17日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报考人员注意相关大纲及教材的变化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www.jhpress.com)。
八、收费事宜
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九、其他
考前培训:010-82326699
政策咨询电话:0513-83527533
考务咨询电话:0513-83358036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附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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