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出台
本报讯 记者王珺报道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制定并下发了《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厅房改办,房产、城建、建管、科教、规划、法规处和督察办等有关处室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通过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城乡规划实施、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方面的专项稽查执法,规范建设活动各方主体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遏制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建设行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为切实做好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市要把做好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要加强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有组织、分阶段、扎实推进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确保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不走过场。三是协作配合,严肃纪律。各市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对在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四是典型示范,警示震慑。对开展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卓有成效的地方,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工作不力的地区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五是完善制度,科学发展。针对在重点稽查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各市要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将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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