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长连续3年将试题给“老熟人”且没收一分钱
昨天,西城法院对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等3起考题泄露案进行了集中宣判。被告人孟某等5人均被认定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缓刑不等的刑期。除了受金钱利益的趋势,他们中有人是为了“人情”犯了“错”。
老熟人多次索要试题
原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试题开发一处副处长孟某仅有38岁,正值事业高峰之际,却为了“人情”,泄露了考题内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据了解,孟某将考题泄露给四川一所大学口腔修复学教授王某。
从二人的供述中可以看出,2003年,孟某在北京开命题会时,认识了负责口腔类出题专家王某。两人因工作关系而熟识。2005年3月,孟某成为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试题开发一处负责人,后来,他被任命为试题开发一处副处长,一直负责试题开发一处的全面工作。
2005年6月,王某在一次审题会上,第一次向孟某要口腔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试题。王某对孟某讲,其正在负责台湾籍研究生班,班里的学生要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如果这个班通过率太低,对其和学院影响都不好。当时,孟某没有答应。此后,王某多次给孟某打电话,提出要帮孟某的妻子发表文章,并到台湾去进修,孟某就同意了。
副处长泄题一分没得
孟某利用职务之便,连续将2005年、2006年、200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执业医师试卷电子版拷贝后,非法携带回家。他在家里的台式机上,从中抽取了360多道题,把每道题的题干和答案整理成一句话,然后再考到U盘上。在考试之前,孟某将U盘上经整理的考题内容拷贝给王某。
孟某甚至不忘嘱咐王某,这些试题只能用于台湾班研究生考试辅导,而且要采用电脑投影的方法,学生只能用脑子记,不能带纸笔。王某在给台湾籍研究生上辅导时也是这样做的。据刑庭的法官介绍说,孟某在案件中没有得到金钱利益,他只是出于“人情”。经查,由于考题泄密,原定于2007年9月22日进行的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暂时停考,造成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及重大的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孟某和王某二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保密制度,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西城法院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
而同为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研究与评价处负责人于某,利用其掌握2007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全部试题的职务便利,在考试前将口腔类、临床类、医师与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试题及答案,泄露给其友王某,于某也因此被判刑两年。
晨报记者武新
泄密者听宣判当庭晕倒
晨报讯(记者武新)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将买来的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泄露给考试培训班,昨天两名“买题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的两名被告人李某和杨某都在北京步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作。33岁的李某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而33岁的杨某则担任副总经理。2007年9月间,李某伙同杨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从深圳市中教培训中心龙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了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后来,李某指使下属员工将考试试题及答案,泄露给考试培训班的学员及各加盟分校,造成2007年度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在全国多个省市泄露。
经有关部门鉴定,2007年度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在启用前的试题、答案均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
在法官宣判中,发生了惊险的一幕。法官宣读判决书:“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杨某突然晕倒在地。法官郭亚军立即中止宣判,起身与书记员跑到杨某身旁。他们合力将杨某从地上搀扶起来,让杨某坐在了椅子上。杨某露出痛苦的表情。
“怎么了?好点了吗?”郭法官问。“我感冒了,腿有点软。”杨某小声说了一句。郭法官特地将一杯冲好的菊花茶,递给了杨某。他还叮嘱说,“休息一会儿,等好一点再走吧。”杨某喝了几口茶后,脸色才有了好转。她在法官的护送下,离开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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