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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复习笔记系列(49)

  四、标底价格的编制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规定,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在编制时分部分项工程量单价可以是直接费单价也可以是综合单价。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主要采用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来编制。
1.以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
 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采用的是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直接费单价(或称为工料单价法),仅仅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直接费单价又可以分为单位估价法和实物量法两种。
 实物量编制法与单位估价法相似,最大的区别在于两者在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及汇总三者费用之和时方法不同。
1)实物量法计算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根据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与当时、当地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相乘汇总得出。采用当时、当地的实际价格,能较好地反映实际价格水平,工程造价准确度较高。从长远角度看,人工、材料、机械的实物消耗量应根据企业自身消耗水平来确定。
2)实物量法在计算其他各项费用,如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等时将间接费、计划利润等相对灵活的部分,根据建筑市场的供求情况,随行就市,浮动确定。
因此,实物量法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并以预算定额为依据的标底编制方法。
2.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标底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单价按所综合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种形式:
1)工料单价:单价仅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故又称为直接费单价。
2)完全费用单价:单价中除了包含直接费外,还包括现场经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全部成本。
3)综合单价法:所谓综合单价即分部分项工程的完全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或者包括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单价采用的主要是综合单价。
  用综合单价编制标底价格,要根据统一的项目划分,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形成工程量清单。接着,估算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该单价是根据具体项目分别估算的。综合单价确定以后,填人工程量清单中,再与各部分分项工程量相乘得到合价,汇总之后即可得到标底价格。
 这种方法与上述方法的显著区别主要在于:间接费、利润等是一个用综合管理费分摊到分项工程单价中,从而组成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某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即为该分项工程合价,所有分项工程合价汇总后即为该工程的总价。
 五.标底的审查
为了保证标底的准确和严谨,必须加强对标底的审查。
1.标底审查的内容
(1)标底计价依据:
 (2)标底价格组成内容:
 (3)标底价格相关费用
2.标底的审查方法
标底价格的审查方法类似于施工图预算的审查方法,主要有:全面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筛选法、应用手册审查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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