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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与控制小条第六章(2)

第二节 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施工招投标概述 来源:www.examda.com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规模等因素可分为甲、乙两级。
二、招标标底的编制与审查
(一)标底的概念
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二)标底的编制原则和依据
1、标底价格编制的原则
(1)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批准发布的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价格确定的工程量编制标底。
(2)按工程项目类别计价。
(3)标底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4)标底应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5)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不可预见费(特殊情况)、预算包干费、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的风险金等。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的费用d
(6)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7)标底编制完成后,直至开标时,所有接触过标底价格的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漏。
2、标底价格编制的依据
(五)标底价格的编制方法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主要采用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来编制。
1.以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
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采用的是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直接费单价,仅仅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直接费单价又可以分为单位估价法和实物量法两种。
(1)单位估价法。 (2)实物量法。 来源:www.examda.com
2.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标底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单价按所综合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种形式:
1)工料单价; 2)完全费用单价; 3)综合单价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单价采用的主要是综合单价。
三、工程投标程序及投标报价的编制
(一) 投标报价前期的调查研究,收集信息资料
投标报价前期的调查研究,收集信息资料 内容包括:政治和法律方面、自然条件、市场状况、工程项目方面的情况、业主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竞争对手资料。
3,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投标报价的编制主要是投标单位对承建招标工程所要发生的各种费用的计算。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和标底的编制方法一致,也分为以定额计价、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模式,可以用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计算。其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用组成,均采用综合单价法计算。
(五)确定投标报价的策略
1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报价。
项目竞争不激烈时可报高些,反之,则低一些。
2不平衡报价法
不平衡报价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
3计日工单价的报价
如果是单纯报计日工单价,而且不计人总价中,可以报高些,以便在业主额外用工或使用施I机械时可多盈利。但如果计日工单价要计人总报价时,则需具体分析是否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总之,要分析业主在开工后可能使用的计日工数量,再来确定报价方针。
4.可供选择的项目的报价
所谓“可供选择项目”并非由承包商任意选择,而是业主才有权进行选择。因此,我们虽然适当提高了可供选择项目的报价,并不意味着肯定可以取得较好的利润,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一旦业主今后选用,承包商即可得到额外加价的利益。
5.暂定工程量的报价
暂定工程量有三种: 来源:www.examda.com
一种是业主规定了暂定工程量的分项内容和暂定总价款,并规定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总报价中加入这笔固定金额,但由于分项工程量不很准确,允许将来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投标时应当对暂定工程量的单价适当提高。
另一种是业主列出了暂定工程量的项目的数量,但并没有限制这些工程量的估价总价款,要求投标人既列出单价,也应按暂定项目的数量计算总价,当将来结算付款时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所报单价支付。一般来说,这类工程量可以采用正常价格。
第三种是只有暂定工程的一笔固定总金额,将来这笔金额做什么用,由业主确定。这种情况对投标竞争没有实际意义,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规定的暂定款列入总报价即可。
6.多方案报价法
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则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是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某某条款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由此可报出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
7.增加建议方案
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即是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提出投标者的方案。投标者这时应抓住机会,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工程师,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建议方案不要写得太具体,要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防止业主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承包商。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8.分包商报价的采用
总承包商在投标前找2-3家分包商分别报价,而后选择其中一家信誉较好、实力较强和报价合理的分包商签订协议,同意该分包商作为本分包工程的唯一合作者,并将分包商的姓名列到投标文件中,但要求该分包商相应地提交投标保函。如果该分包商认为这家总承包商确实有可能得标,他也许愿意接受这一条件。这种把分包商的利益同投标人捆在一起的做法,不但可以防止分包商事后反悔和涨价,还可能迫使分包时报出较合理的价格,以便共同争取得标。
9.无利润算标
缺乏竞争优势的承包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在算标中根本不考虑利润去夺标。这种办法一般是处于以下条件时采用:
(1)有可能在得标后,将大部分工程分包给索价较低的一些分包商;
(2)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
(3)较长时期内,承包商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如果再不得标就难以维持生存。因些,虽然本工程无利可图,只要能有一定的管理费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就可设法渡过暂时的困难,以图将来东山再起。
(六)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方式一般可以有两种方式:
(1)投标保证金。 (2)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来源:www.examda.com
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出席开标会议的规定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3.开标程序和唱标的内容
(1)开标会议宣布开始后,应首先请各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签字予以确认。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核查投标单位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并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投标担保等,但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2)唱标顺序应按各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
(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4.有关无效投标文件的规定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二)评标
1.评标的原则以及保密性和独立性
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3)初步评审的内容;内容包括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的技术性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性评审包括:方案可行性评估和关键工序评估;劳务、材料、机械设备、质量控制措施评估以及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评估。
3)投标文件的商务性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性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并与标底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4.详细评审及其方法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出进一步评审、比较。
(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综合评估法。
在综合评估法中,最为常用的方法是百分法。
(三)定标
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经过评标后,就可确定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2.发出中标通知书并订立书面合同
五、工程合同价确定
(一)固定合同价
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固定合同价可分为固定合同总价和固定合同单价两种。
(二)可调合同价 来源:www.examda.com
1.可调总价 2.可调单价
(三)成本加酬金确定的合同价
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其工程成本部分按现行计价依据计算,酬金部分则按工程成本乘以通过竞争确定的费率计算,将两者相加,确定出合同价。一般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确定的合同价
2.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确定的合同价
3.成本加奖罚确定的合同价
4.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确定的合同价
首先要确定限额成本、报价成本和最低成本,当实际成本没有超过最低成本时,承包人花费的成本费用及应得酬金等都可得到发包人的支付,并与发包人分享节约额;如果实际工程成本在最低成本和报价成本之间,承包人只能得到成本和酬金;如果实际工程成本在报价成本与最高限额成本之间,则只能得到全部成本;实际工程成本超过最高限额成本时,则超过部分发包人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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