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应转移到设计阶段
下面是对某一公路改建完工项目费用情况的调查资料:
工程标底价:10543万元,施工中标价:9292万元,监理费:130万元,变更、洽商等费用增加1756万元,占中标价的18.9%。其中因设计深度不足引起的为1017万元,占变更总额的57.9%,设计遗漏引起的为186万元,占变更总额的10.6%;其他因素引起的为553万元,占变更总额的31.5%。
由以上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费用变化占到了总变化金额的68.5%,设计工作的针对性、严密性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由此也可以看出,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在于设计质量的高低,工程项目要在建设过程中节约投资和建成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设计部门起着决定的作用,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应将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转移到设计阶段上来。
1、工程设计阶段是能动控制造价的最佳切入点
造价控制是一个全过程的动态控制。在设计阶段,由于针对的是单体(具体项目)设计,是从方案到初步设计,又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使建设项目的模型显露出来。因此,这一阶段控制造价比较具体、直观,似乎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感觉。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利用价值工程原理对多个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比较,对不合理的设计提出意见,从而达到控制造价,节约投资的目的。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还充分体现了事前控制的思想。由于设计阶段毕竟是纸上谈兵,建设项目还没有开始施工,是调整还是改动都比较容易,为了避免施工阶段不必要的修改,减少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增加,应该把设计做细、做深入,尤其是施工图设计。因为设计的每一笔每一线都是需要投资来实现,所以在没有开工之前,把好设计关尤为重要。工程造价是设计出来的而不是计算出来的,一旦设计阶段造价失控,就必将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在现行的造价管理模式中,设计阶段的事前造价控制没有被摆到应有的高度上,因而造成了设计单位对造价控制工作的漠视,结果出现设计粗糙,初步设计深度不够,设计概算质量不高,有些项目甚至不要概算,概算审批走形式的现象。这种现象造成了社会智力资源的浪费,没有充分发挥出设计单位在造价控制方面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更造成了工程造价控制的先天不足。
2、引入竞争,实行工程设计招投标,选择高水平的设计单位
工程技术问题千丝万缕,工程造价问题万绪千头,其实,只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抓住竞争这个决窍,动用设计招标这一有效手段,就能化解许多矛盾,在造价控制工作中占尽先机。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设计竞争是个纲,纲举目张。
一方面,没计单位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其参选方案就得技术先进,创意独到,造价合理;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可以在诸多相对优秀的参选方案中,精挑细选,邀集专家评委,充分斟酌比较,选择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在这一过程中,要防止被大量的功能要求、技术措施等细节问题冲淡了对造价控制的要求。要有清醒的成本意识,抓住有利时机,切实做好工程造价的龙头控制工作。
2.1、设置合理的造价控制目标,建立技术与经济互动式控制机制
在招标文件中,除按有关规定提出各种要求外,设置一个合理的造价控制目标并要求设计单位围绕该目标展开方案讨论是造价控制的根本。要鼓励各参赛单位应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进行方案优化,提出至少一组方案参与投标。
在初步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阶段,要侧重技术功能要求,应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优化,使有限的造价指标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其重要特征是:以提高价值目标和建设单位要求为重点,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集体智慧为依托,以创造精神为支柱,以系统观点为指针,技术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则要侧重于造价控制,推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总概算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
限额设计是在实事求是,精心设计并保证设计科学性的前提下,运用投资分解和工程量控制等方法,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与管理,同时也实现了对设计规模、设计标准、工程数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个方面的控制。此外,严格遵守设计标准规范,推行标准化设计也是降低设计成本和工程成本,提高设计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缩短建设周期的重要手段。
2.2、按要求编制设计概算
要详尽准确地编制每个参赛方案的设计概算。工料机单价分别参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市场信息执行,以便增强概算造价的可比性,使清单项目的异同和方案经济性的优劣可以较容易地比选出来。此时的概算文件应是投标文件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是一种承诺。一经决标(或中选),就具有了国家对概算管理所赋予的全部职能,并且作为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阶段限额设计的依据。因此,参赛单位必须慎之又慎,建设单位亦应高度重视。
2.3、合理确定设计费用
除了按规定正常约定并解决参赛补偿费和方案成果转让费外,认真研究和合理确定设计费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设计单位一般会采用缩短设计周期和降低设计费用来增加中标的吸引力,但这是在一种不对等的情况下作出的承诺,不利于设计单位的技术进步和持续发展。应在招标文件上约定鼓励性的费用支付方式,如降低工程造价、提高设计功能和缩短设计周期均应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反之,要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这些约定在决标后的规定时间内,用合同方式进一步确定下来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这种费用处置方式,可以充分考虑创造性设计的价值,对于激发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明确各方利益关系,保证正当的知识产权所得,都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的设计取费标准是按投资额的百分比计算,使得造价越高,收费也越多。这种取费办法,难以调动设计者主动考虑降低造价、节约投资,更不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2.4、尽可能采取一次性总体招标的方式
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起招标,有利于勘察设计的质量,因为分阶段性招标,前阶段中标人和后阶段中标人的设计思路不同,必然出现设计产品前后衔接问题;后阶段中标人对工程的前期工作了解不够,相应设计周期增长;各阶段中标人之间协调不便,以致在施工实施阶段变更设计多,对整个工程的造价影响较大。
设计单位是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的专门机构,聚集着工程技术和工程经济各类专业的优秀人才,既担负着将决策意图转化成工程实物模拟形象并进一步指导工程施工的职能,也担负着在诸多方案中寻求最满意答案,不断优化并组织各路精英协同工作完成设计产品的职能,同时也必须担负起投资效益最大化、投资成本最小化的造价控制职能。通过设计招标这一方式,选择一个高水平的勘察设计单位,是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达到预期投资效益的关键所在。
3、结语
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可以真正体现事前控制的思想,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达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的。只要建设单位真正把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转移到设计阶段上来,就可以充分发挥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潜在效益,收到投资省、进度快、质量好的效果,真正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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