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造价考前辅导《造价与控制》第七章(10)
(一)国内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国内设备、工器具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银行、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都必须遵守结算原则:一是恪守信用,及时付款;二是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是银行不垫款。
2.国内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爱上考试网精心编辑。
建筑安装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材料往来,可以按以下方式结算:
(1)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建筑材料的,发包单位可以在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单位预付备料资金。
(2)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则由承包方负责购货付款,并按规定向发包方收取备料款。
(3)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发包单位供应材料的,其材料可按材料预算价格转给承包单位。材料价款在结算工程款时陆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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