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环球网校 >> 造价工程师 >> 考试资讯 >> 考试经验交流 >> 文章内容

分析国际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对中国的影响(二)

  国际工程咨询业的新趋势
1.形式更加多样,工程咨询与工程承包相结合,形成大的集团企业,承接交钥匙工程。
2.与国际大财团紧密相关,通过项目融资取得项目的咨询权。
3.以咨询为纽带,带动设备和劳务的出口。
4.咨询范围越来越广,作用也更突出。一些咨询公司已不仅仅以咨询者的身份来参与项目建议,而且以项目组织者的角色来提出和选定项目,组织筹资,进行项目规划、设计、组织建设等。
为了赶上国际咨询业发展的浪潮,我国的咨询业也在不断地采取各种措施来获得提高和发展。国家早就提倡设计施工一体化,重视环保和节能,在设计上与国际上提倡的“绿色建筑”靠近。工程咨询公司与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脱钩改制已成大趋势,这表明咨询公司将更自由、更有效地投入更激烈的竞争中,开始重视质量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高质量的咨询成果赢得客户的信赖。大量、及时、准确地收集市场信息,提高技术水平,且在公司组织方式上更趋于严格化、规范化。国际大环境正在使服务贸易自由化,这对发展中国家的工程咨询业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
几个重要而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一是索赔。
它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言,指在经济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地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就索赔的含义而言,它非常重视合同。
但在我国许多工程中,往往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的细节不予深究,这在现阶段索赔事件很少被重视有很大关系。一旦承包商严格认真执行合同,同时对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责任引起的失误进行索赔,那就要求监理工程师高度重视索赔,对导致索赔的原因要有充分的预测和防范,通过有力的合同管理防止干扰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它的影响和损失。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查索赔报告,反驳一方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索赔不合理的部分,同意并督促对方接受合理的索赔要求,使索赔得到圆满的解决。因为索赔并不是一种经济惩罚。监理工程师对于合理的索赔要求应予接受,但对不合理的,应有充分证据来反驳它。现在由于竞争激烈,承包商为了赢得工程,往往是“低报价、高索赔”。这要求监理工程师正确对待索赔,按合同要求秉公办事,保持自己工作的独立性,以有力的证据争取在友好协商中解决分歧。
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好如下工作:
l 、正确地计算工期和费用索赔。
2 、防止索赔的发生,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尽可能减少由于自己的失误给承包商造成索赔机会和理由;健全工作制度,整理和保存完整的记录,以备判断索赔的合理性;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后迅速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减少或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3 、反索赔。对承包商责任造成的误期等进行索赔。
4 、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控制、转移来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是设计的可施工性问题。
我国的设计与施工的分离,一方面可能使设计者在设计时无法充分了解施工的要求,容易导致设计方案难以施工或不能施工;另一方面,可能导致一些有价值的施工方法由于得不到设计方的配合而无法在实践中应用。对于国外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司,设计人员对于工程施工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设计的可施工性考虑周到,极大的提高了施工效率和质量。可施工性就是把施工知识转移给设计者的方法,只有具备一定水平的施工知识才能在设计中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行性。
我国的设计单位往往与施工单位分离,造成设计与施工脱节。有经验的施工者无法将自己的想法传递给设计者,而只能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也往往造成了材料的浪费,效率的低下。设计人员如果具备一至两年的施工现场的全线跟踪经验,一定会对他今后的设计有所提高,在参与国际竞争时,才能争得一席之地。
三是咨询公司的法律责任。
1.FIDIC 条文中规定,尽责标准,咨询公司对客户应负的责任是咨询公司应使用合理技巧谨慎努力完成自己的职责。所谓合理技巧是根据过去许多案例制定的。它是一般合格的咨询公司所应具备的工作能力,是和一般的平均水平所要求的标准相一致的。咨询工程师的年龄大小,智能强弱都不能作为辩护的理由。
2.咨询公司的过失责任。客户依赖于咨询公司的知识,专业、判断和建议作决定。若因咨询公司的雇员或达标咨询公司的任何人违背职责而使第三方受到人员伤亡、财产或财务上的损失,咨询公司就要对此承担法律责任。违背职责就是一个人在提供专业服务时造成过失、错误或疏忽。咨询工程师提出了错误的建议或在设计中出现错误,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法律和惯例,咨询工程师在工作中应达到一定的专业标准,如果未达到就要对此负责。
我国现阶段对于咨询公司的尽责标准已有了相应规定,但对于咨询公司过失责任的追究并不是很明显。很少有成功的例子来说明对于咨询人员责任的追究。
现在虽然很少,但我们走出国门去参与竞争时,这个责任就很重要了,咨询工程师要树立对于自己所做的工作不怕承担责任的信心。当然,这也属于咨询公司的风险。对于这种风险,有两个基本的措施可消除或降低:一是向保险公司投保职业责任险,FIDIC 规定职业责任是由于确认当事人或公司对那些由于其所提供职业服务中的疏忽行为而遭受损害的当事方进行赔偿的责任。对于这个责任的界定,要产生责任,必须存在一方对另一方负有义务(不论该义务是合同规定,还是法律要求的),职业人员对该义务有所违反并由于职业人员的疏忽行为引起了对第三者的损害。二是通过合同条款降低风险。在合同中降低风险,可将咨询公司的责任限定在可从所得报酬中支付的范围内,但在谈判时,要看客户愿不愿意接受此种限额条款。
综上所述,对于国际工程咨询业的服务范围、特点、发展趋势、对咨询工程师的要求,以及FIDIC 条款中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我国的工程咨询业与国际上的差距。但是也应看到我国的一些优势。比如劳动力相对低廉等,我们在面对激烈国际竞争的市场上能清楚地认识自身的优、缺点,积极参与全球规则的运行。在困难面前,勇敢面对,尽快与国际接轨,用国际标准来完善我国的工程咨询业,对于咨询业本身和咨询公司共同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上一篇:分析国际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对中国的影响(一)
下一篇:美国及香港地区无标底招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