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巧心得:钢筋验收常见问题100答(三)
答:《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4.1条第1款、第3款规定:“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0 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对此不少工程理解为“超过1000m3时总体上每200m3取样一次”!如此操作,甚至发生这样的不正常现象,今天某幢号连续生产900m3混凝土取样9次制作试块,明天某幢号连续生产1050m3混凝土取样6次制作试块,这显然是对规范条文的不正确理解与运用。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不是超过1000 m3时总体上每200 m3取样一次,而是指对超过1000 m3的部分每200 m3取样一次。因此对于连续生产1050 m3混凝土,取样应为11次,即在达到1000 m3前,每100 m3取样一次,共10次,超过100 m3的50 m3取样一次(不足200m3时也按一次考虑)。
12、在工程中经常遇到柱钢筋由于采取措施不得当导致柱筋偏位,在柱底部对钢筋进行校正,有没有更合适的处理方法?
答:柱钢筋偏位主要是纵筋搭接“别扭”引起,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改革搭接形式。
13、如何选择地下室墙体止水榫的做法?
答: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对地下施工缝的构造形式做了较大的改动。原规范推荐的凹缝、凸缝、阶梯缝,均已取消。原因是凹缝、凸缝、阶梯缝均有不同的问题,凹缝清理困难,这使施工缝的防水可靠性降低,凸缝和阶梯缝则支模困难,不便施工,但目前实践中许多工程这几种形式仍在应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过程中如遇此类情况应提醒其慎重选择。
14、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暗柱柱边?(在水平方向暗柱长度远大于lae时)
答: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暗柱不是柱,它是剪力墙的竖向加强带;暗柱与墙等厚,其刚度与墙一致。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剪力墙遇暗柱是收边而不是锚固。
端柱的情况略有不同,规范规定端柱截面尺寸需大于2倍的墙厚,刚度发生明显变化,可认为已经成为墙边缘部位的竖向刚边。如果端柱的尺寸不小于同层框架柱的尺寸,可以按锚固考虑。
15、柱墙以基础为支座、梁以柱为支座、板以梁为支座,是这样的吗?。
答:是的。搞清楚谁是谁的支座是一般的(初级)结构常识,如果深入探讨,从系统科学的整体观出发看问题,结构中的各个部分谁也不是谁的支座(正如肩臼并不是胳膊的支座的道理相同),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功能)结合到一起。我们根据各部分构件的具体情况,分出谁是谁的支座,只是为了研究问题和规范做法更方便一些。相对于剪力墙(含墙柱、墙身、墙梁)而言,基础是其支座,但相对于连梁而言,其支座就是“墙柱和墙身”。
(爱上考试网造价工程师)
上一篇:技巧心得:钢筋验收常见问题100答(四)
下一篇:技巧心得:钢筋验收常见问题100答(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