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06造价师资格考试报名
沪人考〔2006〕5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79号),现将《上海市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6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 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006年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997年1月30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二)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三)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06年5月18日-5月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 4:00
(二)报名地点
1.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报名点代码:5858
联系电话:54641592、64820962
2.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瑞安楼底楼大厅)
报名点代码:5959
联系电话:65983336
3.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武夷路150号)
报名点代码:2827
联系电话:62473466、62525522
4.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西藏南路765号,方斜路口,永惠大厦19楼1903、1904室)
报名点代码:2810
联系电话: 63456175-1012.1011.1003、63455751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沪参加考试,应由户籍地的档案代管单位考核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本市老考生携带2005年度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直接办理报名手续(填写考试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05年度考试的考生凭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转考证明报名,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考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考生应于2006年9月19日上午10:00-9月24日下午4:30,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下载打印,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六、考生须知
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考试使用2006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
七、成绩查询(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可查询)
成绩查询网址: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
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
成绩查询短信:编辑“准考证号码”移动用户发送到089995679,联通用户发送到89995679,小灵通用户发送到97975679
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附: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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