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复习资料十三
1Z102081营业收入及其分类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收入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收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如增加银行存款、形成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减少(如减少预收账款等),还可能表现为二者的组合(如销售实现时,部分冲减预收的货款,部分增加银行存款)。
2、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
所谓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业企业制造和销售商品,金融企业从事贷款活动等。企业所进行的一些活动虽然不是经常发生的,但因与日常活动有关,也属于收人,如工业企业出售作为原材料的存货。有些交易或事项虽然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因为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所以其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属于收入而是利得,如工业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
3、收入能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由于收入是指企业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所以,收入能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企业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值税、代收利息等,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另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负债,因此不改变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按照企业所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收入有三种来源:一是销售商品,取得现金或形成应收账款;二是提供劳务;三是让渡资产使用权,表现为对外贷款、对外投资、对外出租等。
按照日常活动在企业所处的地位,收入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日常活动中的主要项目,可以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营业务范围来确定。施工企业主要是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因此,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施工承包合同收入。再如加工业企业的销售商品,银行业的贷款和办理结算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产生的。它具有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不经常发生,在企业的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较低等特点。施工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具体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机械作业收入、无形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再如工业企业销售材料、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
1Z102082营业收入的确认
1.施工承包合同收入的确认
(1)施工承包合同的类型
施工承包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固定造价合同,另一类是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2)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
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一组施工承包合同是合并为一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还是分立为多项合同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对建造承包商的报告损益将产生重大影响。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1)、合同分立
如果一项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如果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则不能将施工承包合同进行分立,而应仍将其作为一项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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