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策略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与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一种用来表达工程计价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的表格。
■工程量清单报价就是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表格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描述、单位、数量四个栏目,由投标人完成单价、合价两个栏目的报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策略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一套比较科学的报价体系,是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全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的有效途径,其科学性体现在工程造价“量”与“价”的分离。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各分项工程的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部分组成,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并逐渐推行最低投标中标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也就是说投标时的单价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改变的,如果谁改变了,该次招投标就会受到质疑。为达到中标的目的,在充分分析投标工程成本和利润组成报价后,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工程特点和参与投标的对手的情况,应采用相应的报价策略。
不平衡报价法
该方法可以在不提高总报价的前提下,达到中标的目的。它通常是在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适当调整总报价内部各个部分的比例。当然这个调整幅度要掌握分寸,一般情况下15%以下为宜。采用这种报价方法时,应根据工程项目不同特点及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在以下三方面宜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一是支付条件良好或能够早日结账的项目,其报价可适当降低。前者如政府项目或银行项目,后者如项目的开办费、场地平整及土方开挖等。二是预计工程量会不断增加的项目或设计图纸不明确的项目,单价可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以多获利润;工程内容解说不清楚的项目或预计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适当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也会减少。三是暂定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要待开工后再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只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对其中肯定要做的工程,其单价可高些,不一定做的则应低些。如果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时,应慎重考虑,不宜报高价,以免造成损失。
暂定工程量的报价
暂定工程量有三种:一是业主规定了暂定工程量的项目内容和暂定总价款,并规定所有投标人都须在总报价中加入这笔暂定金额,但由于分项工程量不很准确,允许将来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因暂定总价款是固定的,对各投标人的总报价没有影响,所以其单价可适当提高。二是列出了暂定工程量的项目和数量,但并没有限制这些工程量的估算总价款,要求投标人既列出单价,又应按暂定项目的数量计算总价,当将来结算时,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所报单价支付。处理这种情况,难度较大,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如果单价定得较高,将会增大总报价,影响竞争力和中标后的利润;如果单价定得较低,将来这类工程量加大,则会影响利润。三是只有暂定工程的一笔固定总金额,由业主确定。这种情况对投标报价没有实际影响。
多方案报价法
这种方法是指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则要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也就是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某因素在按某种情况变动的条件下,报价可降低多少,由此可报出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
增加建议方案
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对原方案提出某些建议。投标者这时应抓住机会,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人员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提出更为合理的方案,或者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是缩短工期,以吸引业主,促成自己方案中标。如通过研究图纸,发现有明显不合理之处,可提出改进设计的建议和能确实降低造价的措施。在按原方案报价的同时,再按建议方案报价。但要注意建议方案不要写的太深入、具体,要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有很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随着工程量清报价的不断推行,传统定额计价的僵化模式将渐渐被打破,但同样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的问题,作为工程造价管理来讲,也将会随着情况发展而发展。因而,培育一批既懂工程技术、又懂工程经济和管理的人才是当前迫切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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