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太湖流域镇级治污设施全覆盖
在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的74个建制镇中,31个镇建成污水处理厂30座(平湖全塘镇和黄姑镇合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34.55万吨/日;43个镇新增污水管网974.37公里,实现了与临近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全面连通。至此,该省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所有126个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提前完成国务院下达的任务,率先实现了太湖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目标。
据了解,除太湖流域外,今年浙江省还建成了钱塘江流域等32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全年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105个,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内建设10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新增800公里污水管网的任务。
据浙江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作出了明确规定——新建污水处理厂1年后负荷率都要达到60%,3年后负荷率要达到75%。今年,浙江省已建成通水的124座污水处理厂COD(化学需氧量)削减总量已超过100万吨,占全省COD总削减量的70%以上,超额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指标,为该省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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